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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测试

镜头追踪实案测试(一)
发布时间:2023-08-08 13:29:39      点击次数: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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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实案测试中,必须对所有办案人员公开透明,让他们共同参与,这是我始终坚持的一个基本原则。比如在犯罪心理动态分析描阶段,我要把自己的分析谈出来,充分听取办案人员的看法;研究测试题时,要与办案人员共同商量,吸纳他们的合理意见;在测前访谈、实测、评图、测后谈话等技术阶段,我也是始终坚持允许观摩允许有不同意见的做法。事实上,每一次实案测试,都是以案件调查与侦查为基础的,所以都离不开办案人员的努力和智慧。
  我之所以执著地坚持这样做,完全是来源于自己长期对这项技术原理的科学认识,也是有意识地将整个测试过程置于客观、公正、可接受质证和检验的监督之下,同时也包含着我对自己所倡导的技术理论、方法和实测技巧的高度自信心。
  而我所听到的那些自称能“测谎”并依靠所谓计算“说谎率”来推测嫌疑程度的专家,他们一般的做法几乎都是关上屋门看案卷看口供(如果有的话),出题不与办案人员商量,测试不准办案人员旁观,经过长时间的测前谈话,又经过长时间休,乃至测一个人需要一天的时间,最后给出一个“某某说谎不能排除嫌疑”的测谎结果就算完事。我不明白,他们为什么要搞得如此神秘兮兮。难道还有什么不可告人的东西需要对办案人员保密的?多听听各方意见。
  我想,如果仅仅从直观上判别,能不能实行公开透明、共同参见不是更利于出测试题吗?与的工作原则,这也是我所倡导的犯罪心理测试技术与那些所谓能“测谎”的专家又一个明显的区别。
  在我研究犯罪心理测试技术并参与破案的十余年时间里,经常有跑政法口的记者来联系随警作战,对我测试案件进行跟踪采访也包括观看实测,其中有多次是接受电视台新闻编导人员的采访。这样,整个实测过程不仅有编导人员在场旁观,同时还有摄像机画面和对话等音像信息同步地记录下来。特别是在这个过程中,不允许任何排练演示的成分,我基本上是与新闻编导人员同时接触情、研究案情的,所测试的案件会是个什么结果,能不能使破案有进展,这一点无论是对于办案人员还是对于我本人,都尚是一个得解的未知数。

  每每置身于镜头之前时,我都更会感到负重如山——与其说是接受采访,莫如说是接受电视媒体对心理测试技术的新闻监督。它所监督的并不止是一个具体案子能否破获,而是要通过实案来验证这项技术理论到底是怎么回事,实战检验能有多大作用?它究竟是检测心理事实,还是检测口供说谎或其他什么东西?它是有科学根据,还是科学根据不足或毫无科学根据?

   这决不是一般性地玩游戏猜数字演魔术搞特技;也不是书斋里的理论推导及知识介绍,镜头之下,我所倡导的测试理论、方法和实测现场发生的情况将实打实地直接传递给广大的媒体受众。
  当然啦,中央电视台、上海东方台等新闻单位的编导人员对我所进行的新闻采访和电视片的播出,事先都已通过有关领导部门的立项和审批。
                 
    

                        引以为自豪的“经典”
   

   大约在200111月初或者再早一些,五洲传播中心《东方视点》工作室的女编导吴琼跟我电话联系说:从互联网上看到不少介绍“测谎”的文章,在应用辅助办案方面,查了查,就你这里办的案子多。吴琼还问了一些关于“测谎”的问题,说她也看过《工人日报》对云南杜培武冤案的报道,里面有“测谎”测错的情节,社会上反对这项技术的各种说法很多。她说打算以这个专题制作一期节目,通过事实来证实“测谎”在办案中的作用。我说这种报道注意不要把有些技术上的细节给暴露了。她说我们感兴趣的是正在侦办的案件,对你对我们,结果是未知的,就把这个过程如实地记录下来。我说那就太好了,这样也可以给我们留下一些有价值的实测资料。她说你们过去办的比较好的案子也给介绍一个,但千万别是血淋淋的那种,因为要上电视。我说完全可以。

  五洲传播中心的主管单位是国务院新闻办公室。这一采访计划经过报公安大学的校领导审批后,吴编导他们正式进入采访。首先,我给他们介绍的是19982月萧山建行31.5万港币被盗案。吴编导他们因此也去了一趟萧山,调阅了原始案卷,了解了当初的发案过程,采访了当年负责侦破此案的许建达局长,还到监狱采访了正在服刑的犯罪人谭某。他们的采访很是深入细致,不仅要听我介绍怎么怎么个过程,还要多方印证我所说的是否真实可信。
  案件发生在199829日,浙江省萧山市建设银行有一笔数额高达31.5万元的港币不翼而飞。萧山警方经侦查锁定该行储蓄专柜的七名女营业员为涉案嫌疑人。这七人都接触过这笔巨款,但她们谁也不承认作案,而且警方也没找到任何相关证据。一个多礼拜过去,案件侦查陷入僵局。
  这时候,萧山市公安局许局长就想起来,曾在杭州进修学习时听过关于“测谎”办案的介绍,他觉得目前的状况使用“测谎”,说不定就能从这七个人当中把作案人给找出来。但是,许局长又不知道怎么联系,就找到浙江公安高等专科学校,让他们帮助打听。

  这事儿还比较巧了。1997年暑期,在山东烟台举办的“第7期犯罪心理测试技术与侦查审讯讲习班”上,我系统地讲授了这门技术的理论和综合测试方法及实测技巧等课程,恰好浙江公安高专张宇华去参加了学习。此后,他们学校购置了测试仪,准备开展这项技术研究,并确定了三名研究人员。这三个人有张宇华,还有杨持光和倪晓峰两位教师,他俩是杭州大学心理系的毕业生,张宇华则是在公安大学学的预审专业。正是在这时候,许局长提出要“测谎”专家。但是,浙江公安高专当时还没正式办过案子,张宇华就打电话给我,希望我能过去指导。
  他们是第一次办案,正好可以就此带他们一下,我马上答应下时也没料到,我接手的会是一个为极为经典的实测案例。

        在无特定现场和作案痕迹、无具体发案时间、无具体丢钱方位、无确切嫌疑人范围的情况下,经过两轮测试,准确地从数十名被测人中认定了嫌疑人;在嫌疑人尚未供述的情况下,侦查人员根据测试提供的心理事实线索已经找到了赃款。
  张宇华在电话里跟我介绍了这样的案情:发案的起点时间基本可确定在1998122日。这一天该行由主管行长、部门经理、金库主管、营业室主管四人对账,完后签字,在外币的现金中,那包31.5万港币还在。这是春节(128)前的一次例行对账,账目是清的。此后,便是那七名女营业员,每天上班都由她们中的人从金库取出钱箱,然后经过走廊、办公室,到达营业室的外币柜台,下班后再由柜台沿这条路线将钱箱送回金库。从23日起,这七人分组轮流当班,每天接交班的人都说钱箱里有这笔港币。1998128日至31日银行春节休息。21日(初五)上班,同样是一天接一天地传下来,到28日还说有这笔钱,但是9日这天,七人之中的一人突然发现,钱箱里的那包港币不见了!
  仔细一查,自对账后根本没有存储港币业务,直到9日才有了需要动用港币的业务,当时就发现这笔钱没了。究竟是什么时间没的?根据推理,如果这七人中,哪怕有一人在122日后真的见到了港币,22日对账的四人就可以排除作案,港币被盗的时间就可以限定在从123日至29日这期间的某个时候。但是,这七人无一例外地言之凿凿,坚称钱是交给了下一班,不是在自己手中丢失的。
  那么,钱又是在哪个环节丢的,是在金库里?是在保险柜里?是拿到走廊上?是经过办公室时?是在营业室里?柜台上?加之保险柜、钱箱上无指纹或配钥匙、撬盗痕迹,弄不清是在什么地方失踪的。
  但有一点是似乎是清楚的,这笔港币既然是在这七人的手中传递交接的,又都每天说看见了这笔钱,那么拿钱的人似乎首先要到这七人当中去找;而且她们对情况的叙述口径如此一致,又不能不想到有合伙作案的可能。
  当时,办案人员排出了此案发生的好几种可能:与顾客交易时柜台错付;与顾客勾结从柜台传递出去;晚上下班清点时给截留下;营业室内其他人或行内其他人员顺手牵羊;金库人员监守自盗;等等。

  张宇华大概跟我先在电话里谈了这么些情况。
  我是220日晚上乘飞机到达萧山的,没带研究生,也不用带仪器。张宇华、杨持光两位已从杭州先到了那里。大家一交,我就感到这起案子不同寻常。
  准确地说,此案中丢失的是31.5040万元港币,已被列为全国行系统1998年的开年第一大案。
  七名女营业员,最大的一人35岁,其余六人都在25岁以下,都早已经被集中学习了,包括刚生育不久的女营业员,回去给孩子奶还有人跟着,喂完奶马上就得赶回来。这几个人与外界的联系都被切断,每天坐在一块儿,就谈这笔港币到哪儿去了。弄得她们个个心里发毛。
  许局长跟我说:“赶快给这七人测一测吧,看看她们中间是谁说谎。”

  张宇华说:“武老师能够测出来这件事是谁干的,这项技术可不是测谁说谎。”
  许局长说:“那就更好了。找出作案人来,把无辜的赶紧给解脱掉。”他接着要给我一个一个地摆谈这七人的嫌疑情况。
  我说:“她们的嫌疑情况和每个人怎么说的我不能听。不管嫌疑大小,在测试面前都是一样对待的,都用的是同一套测试题,使用同一性标准,就看谁有涉案的心理痕迹……”
  吴琼采访时问我为什么不听嫌疑人的情况?我说这项技术的主要功能是排除无辜,不是想方设法去认定嫌疑人,主测人不能先人为主,要了解事件的全过程,而不是去盯着某个人如何说,这项技术分析和编题都必须是对事不对人,如果针对某个人去测,非出错不可。正因为坚持了这些原则,才能真正把这起案件给搞清楚。
  在跟许局长把心理测试的原理大体讲清后,我让他们主要把侦查中获得的客观情况给讲讲。这样,我又了解到,储蓄专柜在丢钱之前,有两位老同志调到了外所,新老交接时间不长;当班交接时,进行账目、钥匙的交接,钱不清点;装钱的铁箱在柜台上,经常不锁,打开箱盖,里面装有美元、港币等几种外币,每种外币装在一个专用的纸袋里;可以进出营业室专柜的人员达30多人,节前比较混乱,有当班离岗、专柜缺人的情况,还有人把过春节单位分的年货暂时存放在营业室;等等。

  我一听这情况,估计要在这七个女营业员里找出嫌疑人来有点儿悬了。因为有条件进出营业室专柜的人很多,从可能性上讲,谁都有可能利用偶然出现的空挡顺手牵羊,把钱袋给夹带出去;不能先武断定论作案人必在这七人之中,顶多是她们与钱袋直接接触,作案的可能性大些而已。但我时常遇到的情形是,看起来作案可能性大的,往往是无辜,而开始认为可能性不大的人,最后恰恰被认定为作案人。但是,看到办案人员对他们的侦查方向信心十足,似乎嫌疑人已被罗人网中,只等着心理测试加以确认,我也就没再多说什么。
  接下来,我根据对发案环境的考察开始进行犯罪心理动态分析。这案子留给侦查人员的现场表象虽然信息模糊,好似大雪无痕,一片茫然;但做这件事的人心里肯定是明镜似的,非常清楚,他在作案过程中的心理活动会牢牢地刻印在脑海里,形成难以磨灭的心理痕迹。我说:这案子虽然是“几无”,还是具备客观心理分析的基础。不管是谁作的案,他是有认知过程、有心理状态、有人格特征的。
  首先看作案的时间知觉。当初他本人可能没意识到具体是哪一天,但在银行展开调查之后,他的内心里会有个自我确认。不过,我们不必去问具体的日期,可用春节为分界线来探究作案时间,这就是我所倡导的“出题宜粗不宜细”原则。因为作案人可能没有清晰的时间记忆,但距过春节还有几天或是在春节后几天发生的事,这个大的时间概念是容易有言语逻辑印象的。

   还有拿钱人的方位知觉。钱在什么位置被拿走的,从侦查是看不出来的,但大致跑不出金库、走廊、营业室、柜台这几处港币每天都要经过的地方。拿钱时,是用钥匙打开钱柜的,或是钱柜关着盖没有锁,或是钱柜开着盖。

      拿钱的那天,作案人的情绪活动最为强烈兴奋,必然要影响到地的态度和行为:那一晚肯定是在床上辗转反侧,难以人眠。不是有一首歌叫《今夜无人人睡》吗,心里有事儿的人当然睡不着觉。

  还有,拿钱时周围有没有人,几个人拿的,这又涉及到是不是合伙作案。
  那么大一笔钱,又是港币,不大可能都已经给花掉了;因此,对钱现在的下落,可以划分为这么几个认知方位:转移出浙江省了,在省内,在杭州,在萧山,等等,这是对大的方位知觉扫描。还有钱现在所处的具体方位:在男人手里,在女人手里,存在银行,藏在家里,在城里,在村里,等等。
  分析完了,我问:“大家怎么样,这里面有没有不合适的地方?”周围的同志们没提出什么问题。许局长说:“武教授,就按你的想法搞吧。”

  这样,我就开始用综合法编制测试题,基本上把分析到的内容都编入了题中。比如对作案时间的测试:作案人拿钱是在春节前七八天吗?/五六天吗?/三四天吗?/一两天吗?春节后的时间也是这样提问的,这就把丢钱的那段时间全都覆盖住了;如果是作案人,必会在其中之一的提问中有时间知觉上的对映。

  完成前面几个阶段的工作后,221日下午两点钟开始测试。七名女营业员被依次带进来,又分别约在半小时内被带出去。整个过程平淡得出奇,七个人共用时间三个半钟头,测试的结果是她们均被排除嫌疑。

  办案人员马上坐下来开会,许多人对这个结果大感意外,有怀疑,觉得不可靠,不能接受。他们确实感到,这几个人里面似乎好像应该有一个是嫌疑人,或者说某个人确实有点儿疑点。但我十分有把握地告诉他们,科学的结论容不得用感情来加以否定。根据对每个人实测时的观察和对图谱的同步判读,这七个人肯定是无辜的,没有什么可怀疑的。

  当时,许局长说:“既然武教授说不是,那咱们就把这七个人都放下来,重新排嫌疑人。”

      再次排队,大家彻底冲破了原先的认识框框,包括122日对账的四个人,还有其他可能接触钱箱的人,记得好像一下排出四十余人。为了避免以测代侦和提高测试效率,我告诉办案人员依这么几条心理行为特征来安排测试顺序:把那些案后支出反常的对案前好赌、炒股、做期货、包二奶的,这些人往前排。这时我又想到了1994年底办的行长那起案子,就又补充说,那些平时好背后搞鬼、做事隐蔽的,对他们的行为不掌握的人,也要往前排。特别提到从部队转业时间不长的,在部队当侦察、搞保密工作的。过去我遇到过一些疑难大案,其中就有这类人。他们的情绪稳定性非常好,办事动作也很麻利,在部队服役收入少,到了地方急于致富。

  这样,又排出了第二批测试名单。   
  晚饭后继续测试。第一个测的是一位专门负责拿报表的人,他也能经常出入营业室柜台。测试两遍用半个小时就排除了他的嫌疑。
  接着第二个进来了。我看名单材料上写着,他叫谭某,36岁,部队副连级转业干部,在银行当押运员。对这个人经重复测试后,我当时就作出了认定,钱箱里的31.5万港币是他给拿走的。
  进行测前访谈时,我问谭某:“听说你是在部队干过?”
  他说:“我在××部队的一个基地服役。”
  我说:“干了多少年呀?”
  他说:“九年。”
  我说:“九年,升到副连级,进步挺快的嘛。”
见他没有接话,我继续说:“转业后的工作也不错,……银行丢了那么多的港币,你知道是谁拿的吗?”
  听了这话,当时他的眼神就往旁边躲闪。
  我说:“这事儿需要你配合呀,要对你做一个心理测试,有什么想法吗?”
  他说:“我写好了,同意测试,行里让我们每个人都写,在会议室写的。”
  我说:“那就行了。”接着把测试的指导语跟他讲了。张宇华、杨持光走过去给他装好测试探头,我就开始了提问。

  从观察和图谱上看:他的气质类型属黏液质。部队似乎比较偏这种性格的人,过去办案遇到的转业军官,多是黏液质的。这个的心理投射能力非常强,这表明他的心理素质相当好。在准绳问提问到“港币是你拿的吗?”图谱上基本没有异常反映。但是,能从认知上彻底否认自己拿钱,却无法将作案中、作案后和实测性成的心理痕迹投射出去,他在许多目标题上“中靶”了。
  晚上8点多钟,用时一个半钟头,结束了对谭某的三遍测试。我说:“这件事情就是你做的。你确实要拿出你的真诚来,讲清楚为什么做。”
  他故做不解地说:“怎么会是我呢?”
  我说:“又怎么能说不会是你呢?”
  他一怔,随即大声地说:“冤枉我!你冤枉我!……转业到这里,我兢兢业业地上班工作,凭什么就说是我做的?”
  我说:“就凭大量的调查、侦查、取证和鉴定,凭进一步的心理测试。你做过的事,在这屏幕上面反映得清清楚楚。”
  他说:“我没有做!”
  我说:“你现在可以不说,但终归是会认错的。”
  他说:“别这么说,到后来你们是要给我赔礼道歉的,还要赔偿我的损失的……”
  谭某的嘴巴很硬,谈了一下没结果,我就让刑警先把他给带下去。
  我当时就跟许局长说:“明天咱们的刑警早上到杭州市的银行查去吧。他把钱存银行了。”
  许局长很是惊奇,说:“你怎么知道的?”
  我说:“测试图谱已经反映出来了,三遍都有。这个人心理素质不错,心理投射明显,不大容易马上能审开,但钱的去向已经测得很清楚,不在萧山,在杭州,在银行,在女人那里,都有反映。案子是他一人干的,春节前四五天作案。他的作案动机,在包二奶、赌钱、炒股上都有对映。看样子这个人是受了不少的诱惑,当个押运员,每天眼里都能看到大捆的钞票,萧山城市里花花绿绿的又不少,很可能没事儿干的时候就想入非非了。他拿钱的地点是在营业室里,钱箱当时是开着盖的,当晚兴奋得没睡着,现在的心理状态是不想主动讲,也不想从轻处理……”

  听我把评判分析内容这么一说,许局长来精神了,马上向刑警队下达任务:“明天一早派两辆车到杭州市的各家银行,专查最近的港币存款。”他停了一下,又说:“明天,不,今晚就派一个小组去搜查嫌疑人的家,马上就行动……另一小组马上开始审讯。”
  许局长则亲自带人连夜调查谭某在外是否还另外有家,有无情妇。
  行动的结果极为振奋人心:在谭某家中搜出两张使用他人姓名的港币存单,计30万元;找到了谭某的情妇家,在她那里搜到其余的1.5万元港币。第二天,到银行一调查,事实都清楚了。
  待拿到了赃款物证,这个时候谭某还在那里跟预审人员拒供呢!待他看到自己办的港币存单等物证,知道再顽抗下去也无济于事了,这才被迫交代出作案经过。
     1998223日,浙江省萧山市公安局对犯罪嫌疑人谭某依法刑事拘留,31.5万元港币被如数追回。
  《东方视点》编导吴琼在2001年再次触及此案,让我从电视上又看到了三年前见过的谭某,他正在某监狱服刑。面对镜头,他讲述了拿钱的经过:“124日上午7点多,我去上班的时候,这时专柜里已经有人了,我进专柜的时候,我去拿我的交接簿,就是无意当中看到旁边,因为旁边有很多报表一类的东西很多,其中包括有这包东西,港币……”
  吴琼问他:“那么这笔钱你拿到以后,怎么处理的呢?”
  他说:“我存在银行,存在杭州了。”
  显然,在谭某拿走那包港币后,由于营业员在交接班时没有仔细清点钱箱,都以为没人会“动”里面的钱,导致拖了近二十天才发现钱没了,结果是:案情因此而变得扑朔迷离,7名女营业员差点儿无辜受累,作案人谭某险些逍遥法外。
  如果按照美国的“测谎”理论和方法去做,是根本无法达到这样的效果的!而这正体现了我根据实案测试所创立的测试理论、方法所具有的优势;作为一种刑侦辅助手段,它完全能够测出心灵的“隐秘”,揭示出心理事实真相;也正是通过许许多多这样的实案测试,我对自己创立的这套测试理论、方法、技巧和实测所获得的结论越来越充满自信。

  在中国,犯罪心理测试结论进入法院判决书的,此案应是第一例。
在我的印象中,判决书中提到了赃款存单、情妇供词、被告人口供、后来补的证人证言等内容,接下来就提到此案中犯罪心理测试技术评判分析报告的内容。它无疑能起到辅助侦查、审理案件的作用;更重要的是,它确实具有及时排除无辜者的作用。

                      

                       让涉案人的心灵说话
   

   吴琼等采访拍摄完萧山建行“港市被盗案”,很有感慨,说:“这个案子真是办绝了!”

  其实,就我自己来说,对这起案子也是常常地引以为自豪的;如果确实是“真的是办绝了”,要让我说,这案子绝就绝在它所具备的客观条件把心理测试技术的真正优势给体现得淋漓尽致。

  在北京,吴琼当时就采访了中国刑事科学技术协会理事长、原公安部刑侦局局长刘文,拍摄了一些片段;又让我谈了对这项技术的看法,接着再次提到要跟我实际拍摄现案测试的事。
  这段时间,我一直在留意符合他们拍摄要求的案件,并且从各地给我发来的委托测试案件的邀请中初选了一下,就说:“要不这样吧,咱们也不走远了,干脆就到河北,跟拍元氏县的一个民事案,再到柏乡县去,那有一个经侦大队办的案件。”
  吴琼听了觉得可以,这事儿就定下来了。
      20011127日,元氏县法院派来的面包车开到了北京。我带着研究生许宏伟,吴琼他们两女一男三个人,扛着摄像机等器材,一块儿都上了车。天黑时先到的石家庄,晚上7点多钟到了元氏。这时候,在县城的大街上就找不到吃饭的地方了。还是在县政府招待所住下后,由县法院民事审判庭的李庭长给联系,吃的是招待所食堂现下的速冻水饺。
  李庭长是位女同志,四十岁左右,显得精明干练。饭后,她就跟我们谈开了案情:原告是一位24岁未出嫁的姑娘,被告是一位43岁的男子,房地产小老板,原告说两年前被告找她借了28万元现金,当时写有借条,多次催要都不还钱,所以将他告上法。告承认是写了一张借条,但说那是哄她高兴的,实际并没有与为生过借钱的事,而且她一个单身女子,也不可能有这么些钱。

  李庭长谈到这案子为什么要请我们来,她说:“我就是要改一种凭借条断案的习惯模式。要是按过去的做法,这个案子单,我就凭借条判了,这从法律上挑不出什么来。但是,这样是不是真的做到了公正?事实上是不是存在着这样的借贷关系?别看是一张借据,这里面大有文章。一个可能是,确实被告借了这款,搞房地产的需要钱,说他借钱不是没有根据的。另一个可能是,这里不存在借贷关系,就像被告所辩解的,给原告许了愿,吃个定心丸,但这钱始终没给她。还有一种特殊的可能情况,这女的到老板家搞要挟敲诈,老板不给写这个借条,她就如何如何。”
  这单身女子与小老板五年前就开始了非婚性关系,对此双方都承认。但李庭长怕还有其他的情况,因此考虑得比较细。
  我对李庭长的话很有同感,也很钦佩她的敬业精神。类似的民事案件我曾经测过,借条的产生确实存在着多种可能,如果对此忽略不计甚至视而不见,只管凭借条断案,这样的法官很难说是对审判工作做到了公正负责。

  这一晚住在招待所真给冻得够戗。没烧暖气,只在住人的屋放了个电暖气。我们坐屋里说话时,口鼻里直往外冒白气。他们几个着摄像机拍下一些内容。个子不高的吴琼在拍摄间隙来回地活动着,说这屋子真可以顶冰箱用了。晚上睡觉时,我盖了三床大被子,压得连翻身都困难,还是冷得不行。
  第二天上午,我们拟订完测试题,开始在李庭长的主持下进行测试。测完男被告,可以知道他是答应了给对方钱,确实没有过接受传递28万人民的行为,只是给了对方一个承诺,写下一张借条。被告说,根本没有想到女的能拿借条告他的状。给她一些补偿可以,但这么告他不能接受。起诉要28万,再加利息,他把全部家当加起来也没这么些呀。他说,曾经许愿离婚再娶她,但没有兑现,就急恼了她…

  而女原告一直没出现。李庭长叫人连续通知了许多遍,她最终也没来。这个案子跟我曾在沿海S市测的那起陈老板被情人所告的室子简直如出一辙,但最后怎么判的我没有再问。
  因为测试缺少一方,吴琼觉得不太圆满,虽然拍摄了,但播出时没用这一部分内容。
  当天下午,柏乡县公安局接我们的车来了。在柏乡仍然住政府招待所,好在屋里没有那么冷了,要不真会给冻坏了。晚上,县公安局赵副局长和经侦大队的高一民大队长来招待所谈情况。吴琼他们又把摄像机镜头对准了我们,跟着忙活开了。
  柏乡警方对犯罪心理测试技术并不陌生,从1995年开始就不断地找我们给测试案件。记得第一次去柏乡测的是一起凶杀案。农村有一家的三口人,一女的带着两小孩,刚住进新盖的房就给杀死在床上。警方凭着从窗玻璃上提取的一枚指纹认定了村里的一个木匠。木匠不承认作案,说盖房时是他给安装的窗玻璃,当然玻璃上会留下自己的指纹。办案人员通过介绍邀请我去给协助办案。结果一测试,木匠的嫌疑给排了。我让他们继续找嫌疑人,从人际关系上去找,找到后经测试认定了。我发,无论到哪儿去,像这样的案子办上一两个,搞刑侦的对这项技术的理解和认识就极为深刻了。如果是只否定了原有的嫌疑人,又找不到新的嫌疑人来测试,那在认识上就差点儿劲。因为虽然否定了嫌疑人,但案子还在那儿悬着呢,你说不是这人干的,那究竟是谁?没个结果,人家心里总不免要有些疑惑的。
  所以,柏乡警方对如何使用这项技术,须具备些什么条件,都清楚。高队给我介绍的情况很对路子,他知道我都需要了解些什么。这样,也很便于吴琼他们拍摄制作。
  案子的基本过程是这样:
      20001229日是个周末,下班时间,县建设银行北街储蓄所员工宋某携带40万元现金的钱袋乘建行的运钞车前去人库。半路上东街储蓄所员工孙某携带45万元现金的钱袋也上了此车前去入库。这辆运钞车就是普通的面包车,车上除了宋、孙二人,还有司机、押运员,共四人。

  到了县建行入库的时候,孙某说自己的现金少了1万元,在所里清点是45万,肯定是上车后少的;宋某说没见着,自己的钱数对着呢。孙某与宋某互相指责是对方偷了钱,在那里就闹了起来。
  要叫我看,这案子如果确实是上车后丢的钱,应该马上在县建,行金库那里对这几人及行走路线和运钞车进行彻底检查,很有可能会把那一万元找出来。但当时天已经黑了,都要下班,好像他们是把剩余的钱人了库,当事人也都回了家。这样,等刑侦人员接到银行报案,丢钱的原始形态已不复存在,破案也就很难入手了。
  警方调查,这段时间北街储蓄所还发生过储户款被人冒领的事。在孙某丢钱之后,北街储蓄所发现有一位学校教师的4700元正常存款被人冒领,一查底账,冒领发生在200011月份,当时值班的员工里有宋某。这案子如果从冒领存款查,就跳不出宋某去。但孙某身上也有疑点:45万元的钱袋由他负责送到金库,是不是监守自盗说不清。
  距发案整整过去了一年,疑点还是停留在孙某和宋某身上。负责此案的高一民大队长介绍:“目前根据我们所查的情况,我们对案子的怀疑就是这两个人就在车上作的案,但究竟是谁作的,查了这么长时间也搞不清楚。”
  十多年来,我接办了不少银行的疑难案件,不知什么原因其中发生在建行得较多。接触多了这类案子,对一些共性的东西也就熟悉了。比如,作案的首先要有对巨款的迫切需求,有铤而走险的因素,这不同于一般人的爱财或贪小便宜的行为。还有,不管是谁,拿了钱之后当时就得藏在一个地方……共性的东西了解多了,出题也就容易了。根据案情介绍,我当晚编制了10组,总计50余道测试题。我告诉吴琼,这些题目主要依据对作案人心理痕迹的分析和描绘,测试前的编题也是“心理测试技术”中很关键的一项阶段技术,如果问题问得到位,就能将作案人心中真实的人格特征、心理状态和心理过程引发出来,让作案人的心灵说话。我说,明天测试的不止是孙某和宋某,还包括司机、押运员,下车接钱袋的人,要把有关的人员都给穷尽了。

     1129日一早,我和研究生许宏伟在招待所布置了一个简单的心理测试室。第一个测的是孙某。我在与孙某测前谈话时说:“我们在原来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动用一种调查手段是叫‘心理测试系统',这种手段就跟过去有一句老话说的,没做亏心事……

  不等我说完,孙某就接了下半句:“不怕鬼敲门”
  我说:“谁要是做了这件亏心的事,那肯定就怕鬼敲门。”
  后来,我对吴琼解释了测前访谈的作用,主要是为了检验一下被测人的情绪,如果被测人的情绪不稳定,将会严重影响测试结果的准确性。

  孙某的心理状态良好,于是在他身上安装好测试探头后立即开始了测试。
  我说:丢一万块钱的事,你怀疑是谁拿了吗?
  孙某:是
  我问:你知道是谁拿的吗?
  孙某:知道。
  我说:你看见是谁拿的吗?
  孙某:没看太清。
  我说:不用解释。这一万块钱是你拿的吗?
  孙某:不是。
  问完了所有的测试题大概用了半个小时,我对赵局长说:“叫孙某回家吧,他的嫌疑可以排除。”
  接着开始对第二个被测人宋某的测试。我还是照例先与宋某谈话。我说:“钱袋里少了一万元,至于到底怎么回事,拿钱的人,肯定他自己能说清楚了。我们也相信他能说清楚了。”

  宋某点头说:“对。”

  我说:“那么跟着背黑锅的也不能总是跟着背,要及时地给他排除掉。所以今天是一个很关键的时候,为什么呢?通过过去大量的调查工作,今天动用这种调查手段,肯定把背黑锅的人要排除掉,要把拿到这钱的人确定下来,不仅仅是咱们要确定下来,而且要他争取主动谈清楚,到底为什么。”

     宋某表现得跟孙某差不多,也很镇静。但我告诉许宏伟,让他注意观察一下宋某的脖颈儿,耳根后面那片地方,明显发红。那一片的舌、面神经很丰富,发红,说明了情绪波动很大。学过情绪心理学的就知道,那是个很重要的观察区。

  谈完了就测试,开始向宋某提问。
  我说:你记得建行去年和今年丢款的事吗?

  宋某:知道。
  我说:去年1229日下午,是丢了一万块钱吗?
  宋某:是。
  我说:丢一万块钱的事,你怀疑是别人拿的?
  宋某:怀疑。
  我说:你知道是谁拿的吗?
  宋某:不知道。
  我说:你看见是谁拿的吗?
  宋某:没看见。
  我说:丢一万块钱的事,是你拿的吗?
  宋某:不是。

  ……
  作为现场采访的电视片编导,吴琼注意到了,我要求被测人在回答问题时,只须回答“是”或“不是”这样简单的判断词,或者被测人可以保持沉默。她也注意到,两位被测人在回答问题时的表现,基本上是大同小异。所以,在测试结束后,她认为仍是无法判断谁是真正的窃贼。

  但是,我在对宋某测试完毕时所说的内容很让她感到意外。我对宋某说:“公安机关要是没有调查,确实不会重点怀疑你,也包括没有大量的调查取证,是不会对你提出这么多问题的。
 “我希望你能够确实抓住机会,确实能够如实地讲清楚,到底这件事为什么?能够争取很多人的理解和帮助。
 “你们行长那儿,他也有这种意见,把钱拿出来,就内部解决了,好不好?你先考虑考虑,好吗?”
  在我说这席话中,宋某一个劲地点头说“行”、“是”。我让高队把宋某带下去后,便告诉大家,这个宋某就是作案人,拿的钱还账了,冒领存款的事也是他干的。可是吴琼觉得,这名犯罪嫌疑人看起来非常镇静,又是怎么得出的结论呢?我解释说:“是不是嫌疑人,不能只看他的表面,心理测试仪上的图谱也都给表现出来了。

  许宏伟指着图谱给她讲解了蓝、红、绿三条曲线所代表的意义。
  吴琼说:“那他到底是在什么时候漏的马脚呢?”

  我让她把刚刚录制的内容倒回来,倒到这个片段——
  我说:这一万元是已经还了账了吗?
  宋某沉默。
  我对吴琼说:“看到了吧,对犯罪嫌疑人的测试,并不需要使用语言回答,他可以表面上保持沉默而闭口不语,可是他的心理痕迹必定会反映在图谱上,那就是他心灵的真实写照。你看把钱‘还了帐了’这道题,图谱上的变化。”
  吴琼说:“这两条线交叉在一起,是反映很剧烈的一种表现吧?”
  我说:“当然。这是很特殊的。”
  许宏伟说:“皮肤电已经达到最高值。”
  我说:“只有做过这事的人,对这题有反映,这钱确实是还了账了,能确认。”
  吴琼说:“那么剩下的三个还要测吗?”
  我说:“当然不用了。”
  吴琼说:“为什么?”
  我说:“测试就看清楚了,一人作的案,无他人知情,别人自然不用再测了。”
  吴琼说:“你有这么大把握?”
  我说:“这样的案子办的不是一例了。”
  当天下午审了宋某,他憋着不说话。其实,这案子如果是会审的,一会儿就审开了。从测试获得的宋某现在的心理状态,他后悔,想赔上这笔钱。

     如果按照美国的准绳法,最后一题是:你今天说的是实话吗?我们把这道题给改了,改成:你现在是愿意主动说实话吗?这样的结尾题,可以给被测人一个良好的心理暗示;而原来的那种问法,无辜的人也会有反映,这是因为心理反感出现的情绪变化,不是说了谎话造成的。你问他“你今天说的是实话吗?”他会想:噢,你原来认为我今天是说谎了!不满情绪油然而起。所以说,美国的方法是决不可照搬的。在设计测试题时,时刻要考虑语词和句子的心理效应,首先是题意的理解,要意思明确,不能让被测人的理解出偏差,如果理解错了,当时出现的心理反映就是其他的东西了。

  像我在2001年春季纠正的那起发生在某煤矿的错案,就是因为被用美国那一套测试方法的人给“误测”,而导致了冤案的发生。本来是一起很清楚的入室强奸未遂案,却整个来了个黑白颠倒,实施强奸未遂行为的人被认为说话很诚实,被害的女性却被认为是说谎。测试人把女性难于启齿的话用来编题,肯定造成图谱曲线波动强烈,他们就把这种特殊的图谱判定为女的说谎。这说明他们根本不懂得受害人心理学。所以说,在拟订每道题时,先考虑心理效应会是怎样:有的是唤醒心理痕迹;有的是唤起对立情绪;还有的是反映了现实的心理状态,包括后悔、想从轻、现在的选择等。这样的提问会给作案人良好的积极性诱导暗示。实际上,我所倡导的测试也等于对下一步的审讯起了辅助作用,通过测试,对侦查情况、嫌疑人的心态等会形成一个要点性的把握。我发现,那些被测出不接受良性正面暗示的嫌疑人,往往在审讯中死不认账,让他供述的难度大。
  看来,吴琼他们这次是难以拍到宋某交代问题的镜头了。我便向高队他们建议,调查一下宋某是否有债主,也许可以为破案提供新的线索。没有等到最后案件的结果,我们就回京了。
  过了一个多礼拜,128日,吴琼给柏乡县公安局经侦大队长高一民挂了一个电话,询问案情侦破的进展。摄像机把电话通话的内容也给拍摄下来放入了电视片里—
  吴琼:喂,你是高队长吗?
  高一民:你好,你好。

  吴琼:就是那个案子到底破没破?
  高一民:破了。
  吴琼:谁干的那个事?

  高一民:就是最后留下来的那个人。
  吴琼:是宋某吗?他招了?
  高一民:对。
  吴琼:测试结果和招的结果一样吗?
  高一民:一样。

  吴琼:武教授说他那个一万块钱是用来还账了,是还账了吗?

  高一民:对,还了一部分。
  我用电话和高队联系,他告诉我,宋某坚持了一段时间,待还账的人出了证据,他就坚持不住了,什么都说了。
  吴琼他们拍摄的这部名为《“测谎”专家》的专题片于200112月在上海东方卫视播出,片长约25分钟。
  片子播出后,我接到了许多电话,大多是警界的朋友打来的,但其中有一个电话是来自上海的一位素不相识的老总。这位老总说,检察院的说他贪污,可他没贪污,但检察院的不听他的辩解,就要抓他关他。他说要来北京接受心理测试,以此还他一个清白。我说这样不行呀。他说所有的费用都可以出,就是要讨一个清白。我告诉他,目前在中国大陆,心理测试辅助办案,不接受个人的委托,需要由司法机关来委托。他听后沉默了数秒钟,发出一声长叹,然后搁下了电话听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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