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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ygraph的科学含义
发布时间:2024-05-22 21:18:45      点击次数:1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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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理检测技术,是使用Polygraph 的心理实验技术。在笔者的印象中,1959年上映的反特影片

《寂静的山林》,即有美国“心 理测验器——人类伟大发明,科学最后成果”的场景。然而,许多中

国人至今还没有弄明白Polygraph 的科学含义,至今还在误传 “测谎仪”“测谎技术”。Polygraph 

直译是“多道记录器”,意译是心理测试仪,但心理测试仪的硬件加上软件,不能被称为“多道仪测

试技术”。

  作为中国人,不能总是跟在外国人身后学舌、学步。也就是说,中国人讲的中国话、办的中国案,

绝不应照搬美国“测谎”。 1991年6月,公安部PG-I型仪器审定会将中国自主品牌的Poly- graph 定

名为心理测试仪。经过笔者和学生考证,确认 Polygraph 的中文科学含义是心理测试仪。在司法实践

中,可以简称为“心测仪”。



                                                                                              第一节        “Polygrap                                                               一、心理检测技术概说

 

  心理检测技术(Psychological-Detection Technology),是使用Polygraph 的心理实验技术。心理

检测技术,是由主测人依据心理痕迹动态分析,用认知综合检测法编题,依序对被测人提问并唤 起心理活动,使用Polygraph软硬件记录其心理生理反应,据此检 验测评被测人与事件相关度、甄别心理事实的心理实验技术。

  心理检测技术,包括心理检验和测评两大功能。在中国,也称犯罪心理测试技术或心理测试技术。然而笔者认为,用“检 测”比用“测试”更为科学严谨。原因在于,“测试”容易与 “测谎”、心理测量等混淆;另外,“检测”与“测试”的操作意 义、实质也不同。

中国人学习使用Polygraph 时,首先应鉴别Polygraph 中译文是否科学正确。根据中国和世界近40年心理学理论、实践研究成果与40年来笔者从事心理学教学和科研,以及近20多年笔者和同事、学生参与中国政法部门22种类型,近1600起重特大案件实测研究结果,可以充分证明:心理测试仪是Polygraph中译文的科学含义。心理检测技术,则是使用Polygraph的心理实验技术的科学称谓。

  Polygraph 这种仪器,从出现至今已然过了百年。但从1921年被美国警方正式用于“案件测谎”开始,其引起了广泛争议。迄今为止,美国使用Polygraph的“测谎理论与方法”,一直被误传夸大,神化功用,更难免被人以讹传讹。20世纪40年代,Poly- graph传进中国,又不断有人将 Polygraph错译、错传为“测谎”或“测谎仪”,近年来更有中国人将“自动测谎仪”吹嘘成“可替代人的神器”等。

  事实上,中国人俗称“测谎仪”等,只是非科学的“日常概念”。开玩笑时说“测谎仪”,也未尝不可。但是,对政法院校和综合大学从教者、科研者及政法部门心测技术员来说,亟须正本清源,必须重新认知Polygraph的科学含义,统一称之为心理测试仪。

  平心而论,将外国文字译成中文,除了要求翻译者具有广博的知识以外,至少也应将翻译的过程一项严谨、烦琐、科学的工作。尽管每个翻译者都可能说自己做得认真仔细,但译述中文时却也不免挂一漏万。20世纪80年代以来,笔者带领同事、学生,经过多年考证,证明“Polygraph”直译中文是“多道记录 器”,意译是“心理生理数据记录仪”。1991年,中国公安部审定 PG-I型仪器时确定称为“心理测试仪”。
  中国的心理测试仪,是指可记录、检验、测评个体心理生理反应变化的仪器硬件和软件。它包括可记录人多项心理生理指标的心测仪,皮肤电、呼吸波、脉搏波、脑电波传感器以及软件操作系统等。
  心理测试仪的硬件和软件,是进行心理实验检测的必需工具。130多年前,心理测试仪就是心理学家研究情绪、反应等心理生 理变化的实验手段。1879年心理学独立之后,这种心理实验手段就被威廉·冯特(18321920)等心理学家广泛用于研究人,并在研究人的情绪心理变化中不断得到完善。可以说,心理学经过 130多年的研究和发展,如今的中国心理检测技术理论和方法,早已证明它不是外国及中国某些人传播的“Polygraph=测谎仪”的错误含义。
  心理检测技术,以认知心理学、实验心理学、犯罪心理学、心理生理学、生物电子学等知识为基础。其理论核心在于“人的心理痕迹活动与心理生理反应之间的关联性”,即言语问题唤起。自我认知、理解、联想、思维对策等活动,伴随有心理生理反应。
  天时、地利、人和是事物发展的规律。在中国,笔者恰逢自主研创心理检测技术理论方法的难得机遇。19916月,中国公安部批准在侦办刑事案件中使用心测仪。当时,笔者刚担任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心理学室主任兼心理测试中心主任。笔者自知责无旁贷,必须持续加大理论与实验研究力度,必须进行实案检测应用。

  “心理测试仪”的称谓,于19916月由中国公安部专家审定会确定并使用至今。在官方文件中,从未使用过“测谎仪”或 “多道仪”等日常用语。19923月,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设立全国第一个心理测试中心。笔者带领同事、学生,最早实测办案使用PG-I型心理测试仪。实事求是地说,中国大陆曾长期属于心理学荒漠,在1992年,政法部门只有几个人使用心理测试仪办案。
         1994年年初,笔者首先在中国确定心理检测技术应用范围,即用于案件侦办过程出现疑难问题时。笔者为何如此确定?主要原因是之前几年,经常听到向“测谎”求助的声音。笔者当时就意识到,绝不可将此技术当“过滤网”或“大筛子”用,绝不能什么案件、什么人都测。
 
案例一:1994年年初,笔者和同事田新华、张祖丰,参与全 国检察系统第一起应用心理测试仪侦办的疑难案件。该案件发生在北方某市建设银行,由某省人民检察院直接委托。当时,全国检察系统还未成立专门的反贪机构,此案确属于典型的疑难案件。

  北方某市建设银行这起案件,由该市检察院接到银行保卫部门报案,称在银行转账过程中,发现有人对转账单、出账单、进账单作假,怀疑银行内部有人涉嫌贪污犯罪。此案先由市检察院立案,并开始侦查工作。市检察院侦查过程中,文字检验发现有一名会计的笔迹与涉案单据上的文字相像,是将此会计刑事拘留。但是,侦查审讯一段时间,此会计始终不承认犯罪。最后,省检察院介入,也一直拿不下来。检察院反复、多次将文字检材送检,包括省级、地级文检鉴定,都认定是这名计的笔迹。据此,侦查推断这名会计伪造了出账单、进账单,将钱款转移走,以利自己或他人占有。后来,此案件文字检材由省人民检察院派人送到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物证鉴定中心的文检专家的检验结论是:文字检材具有模仿形成特征。”

  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的文检鉴定结论,与省、市两级文检鉴定明显不一样。因此,省检察院一名副检察长来到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心理测试中心,邀请笔者和张祖丰、田新华前往发案地,对 该案件在押嫌疑人进行心理检测。事实上,此时案件已变得相当 复杂,多种人际关系在办案中都已发挥作用,甚至干扰到了侦查 过程和心理检测工作。但最终,我们使用心理测试仪,将在押嫌 疑人——这名银行会计彻底排除了。这一结论,使省检察院办案人大感意外和为难。因为之前已经把这名会计刑拘并逮捕,现在 怎能把他释放呢?

       1993年,笔者开始提出搞刑事案件心理检测,在排除已有嫌疑人后,一定要用同一套题继续检测究竟谁是违法者,这是搞心理检测必须做的工作。换言之,主测人必须用同一套题目继续找到真正违法者。因此,对北方某市建设银行案件,笔者提出继续传唤其他嫌疑人的要求,传唤与贪污案件有关联的人。在测试过程中发现银行领导涉案,同步图谱显示银行某行长涉案,某储蓄所所长也涉案。然而,侦办此案的省市两级检察院研究后说,目前肯定不能查办某行长,储蓄所所长也不能办。因此,案件只能“船到此处,暂时搁浅”。
  此时,某省、市两级检察院侦查员也不好再说什么。省检察院决定,先把在押的会计取保候审释放,再报告省、市委领导, 研究随后怎么办。记得笔者当时明确地说:“这起案件,心理检测已经为你们认定了人。涉案嫌疑人中间,肯定包括某行长和某储
蓄所所长,没有他们两人,这起案件肯定干不成。”后来,市公安局经过审讯两名同案冒名取款人,涉案人如实交代某行长是主谋, 由某行长模仿会计笔迹,伪造出账单和进账单,把钱转到某储蓄所所长名下。正是他们指使社会上这两个人冒名提款。后来,两个冒名提款人以诈骗罪被公诉判决。

  当时笔者因教学、科研繁忙,未能跟踪这起典型疑难案件侦结。但是,通过心理检测技术应用,我们已将案件分析、检验、 测评得十分清楚。实践证明,我们所作心测结论非常正确。由此 笔者认识到,凡属人民检察院自侦办理的案件,可能因为人际关系更复杂,特别是因某些领导干部的插手干预,极可能使案件难以继续侦查或顺利破案。
  在20多年实测办案中,笔者注意到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嫌疑人一般都很容易检测。但是,由于涉及人际关系复杂, 检察院自侦案件也较难取得突破。笔者认为,检察院自侦案件,先期侦查一定要做到位,证据一定要充分可靠,再搞心理检测并 采取强制措施。
      1994年以前,通过使用美国“测谎手册”的方法,笔者认为 经过改造可用于实践办案的有两种。一是GKT法,即犯罪情节法,对于检察院,可改造此方法用于提问一些涉案情节。二是 POT法,即紧张峰法,可改造用于搜索提问贪污多少钱,或提问受贿多少钱等。
  但是,对于受到热衷“测谎”者追捧的准绳问题法(CQT), 中国司法实践已经证明这种方法的错误率极高。近年来,中国侦查审理过程中测出的冤假错案,用的几乎都是CQT法。当然,还有一种需改造方法也可以用,即SKY法,怀疑-知情法。以上几种外源性方法,经过我们大量实测案件检验,证明有的可以改造为我所用。

  笔者经过近40年心测理论、方法研究和实测应用,自主研创 出检测心理痕迹理论(PMD),自主研创出认知综合检测法 (CCT),有人称为“武氏认知综合法”。相比美国“测谎”“测欺骗”,中国的方法更科学,更适用中国案件。中国自主研创的认知综合检测法(CCT)主要有自我认知检测法、违法认知检测法和现时心态检测法等几种方法。
   案例二:2012年,中国北方某省地级市发生一起重大经济犯 罪案件。某地市森林公安局××局长,涉嫌多年贪污国家林地使用的公款。笔者接受邀请,带领政法学员任刚、宁宝忠、金京南等人去做心理检测。我们做犯罪心理痕迹动态分析后,编制了52 个题目,依序提问,该局长选择了一言不答,连续问了三遍,他始终保持沉默。
  实际检测时,我们用认知综合法的几种方法,通过可调控心理测试仪实时同步记录其心理生理反应图谱,能准确测出该局长贪污违法犯罪的起始年份,测出他多年贪污公款的总钱数,测出他贪污赃款的主要去向,等等。我们的心理检测结论与最终案件侦破证实的被查获赃款及房产,与该局长最终供述的贪污赃款总数等都完全吻合。
       20多年来,笔者带领同事、学生摒弃外源性“测谎理论方法”,坚持用内源性自主研创的中国认知综合检测方法。实案检测中,可用改造的SKY法放在整套题中间或结尾,也可不用此方法。因为美国“测谎方法”的理论基础是“测说谎”,即测某人回答问题时是否说谎,或测某人回答问题时是否在欺骗。例如, 被测人“测谎”时,必须按照主测人的要求回答每一个问题,必须对每一个问题都作出回答。第一遍提问,被测人必须回答 “是”;第二遍提问,必须回答“不是”。
  但是,经我们研究发现,主测人提出问题后,被测人尚未作出回答时,被测人心理生理反应图谱已然发生了变化。可以说,这些心理生理反应图谱的变化,与被测人是否回答没有直接关系,而主要与人的认知心理过程和现时心理状态等已然发生变化相关。被测人的心理活动及相随心理生理反应指标变化,与主测人提出问题的内容密切相关,由此实时同步记录的心理生理变化才持续反映在图谱之上。而此时被测人回答问题,还可能干扰实测图谱的正常反应波形。

  上文提及认知综合检测的三种方法,其科学机理可简略说是 “测真”,即检测人有无心理痕迹事实。20多年来,笔者带领同事、学生搞实案检测应用时,坚决摒弃外源性“测谎理论方法”。 坚持允许被测人自始至终保持沉默,或允许被测人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回答。
       1996年,我国修改《刑事诉讼法》第12条时明文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这一法条,已体现出“无罪推定”原则的基本精神。当然,在1996年修改《刑事诉讼法》之前,似乎可以模仿使用美国“测谎”那一套。但是,当中国实体法律已修正为“无罪推定”原则后,公安、检察等部门心测技术员绝不能再继续模仿外国“测谎”了。实事求是地讲,美国“测谎”在中国被某些人滥用,主要就是受“有罪推定”原则影响。美国“测谎理论”就是先假定某人在某问题上说谎,然后使用“测谎仪”要测某人的说谎率,继而依据“说谎率”,确定某人是否有罪。
  笔者认为,中国实体法律修正为“无罪推定”原则后,政法部门心测技术员的认知是:必须在检测之前,首先认为被测人是无辜者。中国侦查、审理案件应用心理测试仪,绝不可再继续照搬、模仿外国“测谎理论方法”。中国政法部门心测技术人员必须从零开始,重新学步、起步,必须重新对人员进行筛查选拔,必须重新对人员进行专业知识技能系统训练。唯有如此,才能确保心理检测技术科学的推广和应用。

    

                        二、"Polygraph”不是“lie-detector

  近年来,许多人逐渐开始明白,“Polygraph”这个单词正确科学的含义是心理测试仪。过去长期被误传的“测谎仪”,对应美国英语是“lie-detector”这个词,中译文是“谎言测试仪”。经过我们考证,证明继续误传“测谎理论方法”的人,从来就没搞清“测谎仪”是哪一个词。被人误传的“测谎仪”或“多道仪”, 绝非Polygraph 的科学含义。中文“测谎仪”一词,正是“lie- detector"o
        20世纪初期,美国测“欺骗”和“说谎率”的人,曾经普遍使用“lie-detector”这个词。1990年以前,中国翻译美国“商业 测谎学校教材”时,也草率地把“lie-detector”等同于“Poly- graph”。但是,1985年后,经过实验室模拟实测研究,笔者开始清醒地意识到,过去误传美国的测“说谎率”那一套,既不正确也不科学,更不适用中国侦查审理案件实践。1990年以后,笔者更加清晰地认识到,心理检测技术必须回归心理科学正道,必须走自主研创之路。
  自主研创,关乎主见,而有主见就难免产生分歧。1995年元旦,笔者在家中与杨成勋先生发生激烈争论。从此,笔者正式宣告摒弃美国“商业测谎手册”和“测谎理论方法”,笔者开始心无旁骛地带领同事、研究生和各地政法学生,自主研创适合中国刑事、民事案件的心理检测方法,自主研创中国心理检测技术理论体系。笔者和同事、学生都认识到,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必须正确把握“Polygraph”的科学含义。因此,我们必须明确辨析区分“Polygraph”和“lie-detector”的中文含义,必须正确理解划分它们各自的内涵。唯有如此,才是自主研创中国心理检测技术理论和检测方法的科学认识基础。

  

                        三、心理科学使用 Polygraph 研究情绪
      

      Polygraph 这种仪器从早期发明直到今天,主要都是由心理学家用于研究人的情绪心理变化。在主测人提出问题后,被测人的认知、情绪、心理状态会有多种变化,特别是情绪心理生理过程发生变化。这些心理生理变化,是伴随检测问题的内容不断产生的变化,换言之,这些心理生理变化与主测人提出问题的内容有显著的相关性。
  世界各国的心理学家,长期使用Polygraph 实验检测研究人的情绪心理生理过程变化,通过心理生理变化指标研究考察人的情绪反应特征。
       1.皮肤电变化
  人的皮肤电现象,即基础皮肤阻抗,简称皮肤电或皮电活动。早期心理学研究,曾称皮肤电为心理电。心理实验中,最为敏感的指标就是皮肤电活动。皮肤电阻,伴随心理活动产生后内外分泌腺的变化而变化,主要是受人大脑皮层及植物神经系统、交感神经的支配。皮肤电测量,是通过皮肤表面的弱小电流变异,测量皮肤电阻或对应的皮肤电容而进行。皮肤电基线的偏离,称为皮肤电反应。
  心理测试仪记录的反应图谱中,当皮肤电图谱异常变化来源于提出目标问题的相关内容时,与一般无关问题图谱相比较的偏差即作为评判被测人对该问题心理生理反应的标准。随着心理检测技术的发展,尽管还在不断增加某些检测指标,但皮肤电依旧是心理检测最重要的核心指标之一。皮肤电,在心理检测中占比约为60%

  当然,在测评皮肤电阻值的图谱变化时,由于引起皮肤电反应的无关刺激可能比较多,非常容易干扰主测人准确判断心理生理指标的变化。所以,对于具有较高灵敏度的皮肤电指标的变异,主测人在实测办案中,需要对相应的心理检测结果作出审慎的评判。
       2.呼吸波变化
  呼吸波的变化,在心理检测几个指标中,也是一个比较稳定、可靠的反应指标。心理生理学研究表明,呼吸的调节控制主要是靠人的大脑神经中枢调控来实现的。但是,呼吸波变化不仅显示人的呼吸生理活动是否正常,还是人的情绪心理活动的主要表征指标。
  心理生理学实验研究证明:人的呼吸,会伴随情绪心理过程改变而不断变化。人的情绪变化越剧烈,行为动机可能越强,人的内驱力更容易增大,推动行为的动能可能也就越大,人的心理生理表现出的呼吸外显行为也就越强烈。国内外搞心理检测,都将呼吸波作为情绪心理生理检测指标之一。呼吸波,在心理检测中占比约为20%
       3.血压(脉搏)变化
  血压(脉搏)变化,是指血液对血管壁产生的侧压力。每一个心动周期,动脉内的压力都会发生周期性波动。这种周期性压力变化,引起动脉血管发生搏动,称为脉搏。心理测试仪记录的脉搏振动,主要通过血液传递,因此脉搏与血压有一定的紧密关系。
  心理实验检测研究,一般都将血压(脉搏)变化合并处理。 心理测试仪并不是简单计算血压数值,而是监控某一整体的波动过程。原因在于,血压(脉搏)计数是最不稳定、最容易误判的指标,所以国内外都不赞成心测仪设计,而是将血压(脉搏)分成几道,设计若干个传感器。实测办案也表明,血压(脉搏)指标的变化,对心理检验测评并不可靠。血压(脉搏)变化,在心理检测中占比约为
10%

       4.脑电位变化
  近年来日益增多的研究表明,人的大脑电位变化与人的认知活动、情感活动、心理状态等密切相关,尤其是某些重大事件发生时的事件相关脑电位变化。如违法犯罪行为问题心理实验检测时,认知事件相关脑电位变化的检验和测评价值在日益增大。
  笔者认为,在中国国家认证、安监部门正式将脑电列入检测指标之前,可以把脑电作为新的测评指标进行研究观察。认知事件相关脑电位变化,一般在问题提出以后特定时间窗口期内产生。人的大脑中哪种电位有意义,需要测几个指标,传感器如何设计等,都在研究之中。
       5.其他外显观察指标
  情绪心理生理变化的指标还包括眼动、手动、身体移动、微表情等,都可以作为观察指标研究。有实验表明,眼动、手动等有一定意义。有报道称,眼动仪、微表情研究从国外已进入中国,在机场安检等地试用。但是笔者一直认为,皮肤电、呼吸、血压 (脉搏)等指标,在中外心理实验检测中都有着稳定、良好的效果。目前,急于将某一个或几个观察指标草率用于办案,其价值绝对不宜夸大。

                       四、Polygraph 的科学认知

  从事心理检测技术教学、科研和应用,亟须重新确立对Poly- graph的科学认知。中国人,必须将  PolygraphLie - -detector区别开。在中国,Polygraph 这个词,直译Poly 是“多”,graph是“书 写、记录用器具”,意译为心理生理数据记录仪。1991年,中国公安部PG-I型审定会专家组,决定将中国这种仪器命名为“心 理测试仪”。

       1879年,心理学独立之时起,心理学家就用单道心测仪研究人的反应和情绪活动。例如,研究女人或男人是否忠诚,男人或女人是否有情人等。心理学家早期使用心理测试仪,是在实验室里检测人在情绪事件中呼吸和血压有哪些变化,人与人存在哪些差异,根本或从来也没有检测人是否说谎。近年来,美国《Poly- graph》期刊发表加尔纳(Garlner)教授的论文也鲜明地指出,“不幸的是,在心理测试仪被开始用于科学鉴定时,一些人将它当成了‘测谎仪’,这使人们对于本来用于科学的心理测试产生了极大的误解”。
        1910年前后,俄罗斯心理学家鲁利亚等人用多道记录器对人心理生理问题进行研究。迄今为止,俄罗斯的相关研究,从来就没有朝向过“测说谎”,而是使用心理测试仪,研究被测人听到问题后,究竟产生哪些心理生理反应,包括外显运动生理反应。例如,问到敏感问题时,被测人浑身生理挛;认知、情绪紧张,导致表情异常等。
        20多年来,笔者带领同事、学生对近1600起疑难案件的实测,充分证明Polygraph 不可能辨识人是否说谎。它只能检测问题提出后,人的心理活动、生理活动相继出现的变异;而问题引发的认知、情绪、心态变化,是言语唤起作用,并非由于说谎而反向影响造成。
  因此,人的心理变化,包括违法犯罪心理变化,是人知、情、 意整体活动导致的变化,与人说谎与否没有关联。Polygraph是研究人的认知、情绪等心理生理变化的实验仪器。这种仪器检测不了人是否说谎,只能检测人在问题提出前后产生的一系列特殊心理、生理变化。将心理检测技术理解为检测人是否说谎的认识是十分荒谬的。因此,人们可以得出科学结论:使用
Polygraph的心 理实验技术,是检测人的心理痕迹的有无。凡迷信“测谎”的人,必然走入邪路。


                       五、心理检测技术的构成

  科学认识心理检测技术,还涉及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即这 项技术主要包括四大部分:基础理论部分、检测方法部分、心测 仪软硬件部分、检测参与人部分。任何真正的科学技术,都离不开理论、方法、实践的系统证明。理论、方法、实践正确与否,是任何一项技术科学化、系统化的根基,心理检测技术也是如此。
        130多年前,外国工程心理学家早就研究发现,心理实验过程中,人-机工程是统一的系统。如果有人认为人与机器的操作是分离的,仅把机器当技术,而不把人和机器看成一个整体,那么,这种认识就是简单、片面的,也肯定是不科学的。迄今,人类社会所有的机器,包括Polygraph 这种心理测试仪,都离不开掌 握专业知识技能的人的操作。人与机器相融相通,操作员必须具 备掌控机器的知识、技能和素质。唯有如此,人-机工程系统才能达到最优的工效。
  综上所述,心理检测理论、心理检测方法、心测仪器与心测参与人,这四大部分完美组合,才构成心理检测技术整体。如果其中任何一个部分不成熟或有残缺,都必将导致技术整体应用的失败。如近些年“云南杜培武特大杀人冤案”“安徽刘明和特大杀人冤案”等被媒体曝光的冤错案件,外源性“测谎”不仅容易误伤无辜,还容易放纵真正的违法者。需要特别强调指出的是,“测谎理论、方法、实践”造成冤错案件不断增多,已证明“测谎”在国内外司法应用中的失败。


                       第二节 心理检测理论方法演变
 

  一、1990年前的“测谎理论方法”
       

      20世纪90年代之前几十年,世界各地的心理检测理论和方法,主要来自美国已公开的“商业测谎学校”的“测谎教材”, 或者来源于国外几个厂家“测谎仪”短训班及随仪器附送的“测谎手册”。
      1875年,意大利生理学家摩索(Mosso)设计了肌功描记器和血管容积描记器,用于记录人恐惧时的肌肉收缩和血容量变化。1907年,美国马斯滕·拜努西(Marston Benussi)首先运用血压测定和呼吸测定作为“测谎言”的方式。这些先行的研究,可以说是后来“测谎”的前身,据说这些方式大都仅仅测量人的某一单项生理指标。
       1921年,真正意义上的第一台心理测试仪问世。由美国拉尔森和基勒发明的手动“基拉式测谎仪”,用热笔描记图谱。迄今,美国近百年都在用“测谎理论方法”。1949年以前,当时中国国民党政府曾引进美国“基拉式测谎仪”及“测谎教材”。当时,有中国人曾用美国“测谎理论方法”测过案件,成功率几何未见确切记载。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国人对美国等国家使用的“测谎仪”和“测谎理论方法”都普遍持批判嘲讽的态度。1978年国家改革开放以后,国人在一片空白的基础上,开始对“测谎”重新认识。1980年以后,公安部派出刘文局长任组长的刑事技术考察团,在日本亲身体验“测谎”。1982年,公安部引进美国MARK-2型言语声波分析仪及“测谎教材”作内部研究。1991年春,公安部立项心理测试仪研制。所以,
1990年以前,中国“测谎仪和测谎理论方法”研究并未公开。

       19916月,中国公安部审定监制PG-I型心理测试仪问世。中国自主品牌心理测试仪,最先进入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心理实验室。经实验研究和实测办案,PG-I型、PGA型、CPS型心理测试仪不断升级完善,已成为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心理测试仪。经实验研究和实测办案,美国“测谎理论方法”遭到摒弃。1995 年,中国心理检测技术这一新学科确立。自此,开创了心理检测技术理论、方法的新起点。
  

  二、“测谎理论”到心测理论之变
 

  近百年来,各国从事心理检测技术教学、科研、实践的人,一直对此技术的原理有颇多争议。
      ()“恐惧假说”与“测谎”
 “恐惧假说”认为,当真正的作案人接受测试时,会意识到自己有可能面临被监禁、经济损失或个人隐私暴露以及谎言被揭穿,这样他就会产生恐惧心理。这种恐惧的情绪心理反应,会影响人的植物神经系统,从而引起被测人在相应的生理指标上的异常,这些异常就可以被认为是被测人有罪的象征(Reid,1947)
  “测谎理论”假设,主要基于Reid的“恐惧假说”。它认为“人体对虚假陈述引起的焦虑或负罪感所出现的生理反应是可以客观测量的”。然而,情绪心理研究虽有快乐、恐惧、愤怒、悲伤四种基本情绪说,但至今并没有从生理指标上找到与恐惧情绪相对应的波形。人的喜、怒、哀、惧、爱、恶、欲“七情”发生时,也没有找到特异的生理指标。中国的心理实验也表明,人高兴时的波形、愤怒时的波形与恐惧时的波形,根本无法区分。以“恐惧假说”作为说谎特征,毫无科学根据。

        ()“冲突假说”与“测谎”
  “冲突假说”认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价值观和道德标准,并且每个人都倾向于说真话。然而,当这个人觉得说谎能避免某 些麻烦或灾难时,他便会尝试通过说谎来摆脱困境。面对这两种 互相冲突的心理需求,心理冲突的产生便会导致交感神经系统的 活跃,从而在相应的生理指标上产生异常。这些生理指标异常,就可以被认为是被测人有罪的象征(Frank Horvath,1979)
  “冲突假说”,是美国“测谎理论”的又一个所谓依据。诚然,一般人在说谎时,确实可能会产生心理冲突。但是,从心理 学基础实验研究来看,人的内心产生冲突,并非只由于某一件事 情引起,而很可能是由于人的整体价值观发生冲突,或者说违背了道德和伦理。所以,“冲突假说”并不能够为“测谎”提供理 论上的支持。
       ()“条件反射论”与“测谎”
 “条件反射论”认为,当人进行犯罪活动时,在经历其中一 些情景、做某些动作时,会同时伴随强烈的情绪体验。这些动作 虽然没有经过反复的练习,但由于是特殊的事件,从而能够在经 历一次后就形成条件反射。当被问及这些相关的动作时,作案人由于条件反射易产生强烈的情绪体验,从而在相应的生理指标上产生异常。生理指标异常,就可以被认为是被测人有罪的象征 (Abrams Stan, 1989)o
  笔者认为,心理检测确应考虑“条件反射论”对被测人的可能影响。但是,条件反射论并非在为“测谎”提供理论支持。恰恰相反,条件反射论及反射产生的心理映象,正说明问题提出后,被测人会有条件反射出现。这也恰恰说明,条件反射与人是否谎答毫不相关。

        ()“应激反应论”与“测谎”
 “应激反应论”认为,个体在说谎时会感到一定威胁,作为 一种自我保护机制,个体会进入应激情绪状态,产生广义的紧张、 焦虑或激动的生理反应(Fuh-Gwo Lee, Yu-Lan Wu & Chien Chung,1993).
应激状态,指人在遭遇一些突发事件,或遇到对个体来说意 义重大的事情,如生老病死之情况,此时,人的心理处在一种应 激情绪状态,会调动身心动力来应对这个事件。应激状态,也就 是特殊的应付。例如,驾车人路遇突发情况,猛然踩下刹车,即是应激状态。
  人的情绪应激状态,与心理检测有一定的关系。没有违法犯 罪行为的无辜者,虽然会有短时间的应激状态,但一般都会很快 平静下来,恢复平常心态。而违法者的应激状态,则是持续不断的,难以真正恢复。因此,检测无辜者与违法者时,其基础电位会有较大差异。
       ()“动机学说”与“测谎”
  动机心理学研究认为,人的所有行为都与动机有关,动机是驱动人行为的内在驱力(动因)。“动机学说”认为,动机的强度会对测试结果产生不同的影响。对于“通过测试”的动机较强的被测人,他的测试结果的准确率较高。但是,如果一个人对于自己是否能够通过测试并不关心或不在乎测试的结果,那么他将会得到各种各样的结论(Lawrence A. Gustafon & Martin T. Orne, 1963)
  我们的实案检测表明:无辜者接受检测的动机,并不是逃避 或畏罪,而是希望尽早洗清自己。而违法者,内心不愿检测或拒绝检测。因此,主测人测前需要对被测人作心理访谈、动机抚慰, 产生共情。同时,不同人在心测前的动机水平确有不同,针对不同人、不同角色确需注意观察。但是,美国“测谎理论”的测前谈话,基本都是机械的、千篇一律的,并不能区分开不同被测人的真实动机。

       ()“认知唤醒学说”与理论
     1990年以后,“认知唤醒学说”日渐成为被多国认同、采纳的心理检测理论。这一学说,代表了20多年来心理检测的主流观点。这种心测理论认为,心理检测目的是从嫌疑人中找出真正的 有罪者,而不是测查人说的是不是谎话。一般来讲,有罪者了解 违法犯罪行为细节,有犯罪情景认知,而无辜者则没有。专门针对该具体犯罪行为细节材料的再认,会使有罪者产生一种自主唤醒反应,唤起其对特殊事件的认知,从而在相应的生理指标上产 生异常。这些生理指标异常,仅仅能证明被测人与犯罪行为有一定的关系,而不能简单地作为有罪的象征(Kleinmuntz & Szucko, 1984;  Saxeetal, 1985).
综上所述,恐惧假说、冲突假说、条件反射论、应激反应论和动机学说等,都是对人的生理反应的直接原因作了表层解释。认知唤醒学说,则是对情绪情感产生的相关心理因素作用,如言语、思维、记忆等认知过程的更深层原因做了初步理论论述。值 得注意的是,1960年前后拉康诺(Lacono)和莱克肯(Lykken) 二人提出的“犯罪情节法”,实际上就是受当时认知心理学兴起的影响。
笔者认为,20世纪中期以后认知心理学和心理生理学的兴 起,极大地推动了心理学的发展。认知心理学研究表明,大脑认知活动客观存在。在问题提出以后,人的认知活动变化及情绪心理活动的变化,都是客观存在的。此时,被测人是否回答问题,已并不重要。
       1960年以后,心理生理学这一新学科产生。心理生理学强调,生理反应指标是由认知心理因素引发的。没有认知心理变化, 不可能有生理反应变化。心理生理学实验研究,进一步证实了这 些论点。同时,心理生理学的产生,为心理检测技术提供了新学科研究的基础。

         ()“检测心理痕迹理论”(Psychological marks detection)
      1994年《公安研究》第2期发表了笔者与田新华撰写的《测 谎技术的原理与应用》论文,此文是写给中央高层报告的节选。文中指出“心测仪实际上并不能直接反映出被测人说的是真话还 是假话”。1995年,笔者自主研创出“检测心理痕迹理论” (PMD)和“认知综合检测法”(CCT),并撰文直指“美国测谎理论及测谎方法”并无现代科学依据(武伯欣《上海公安研究》1997年第1)
心理学研究中,心理是一个系统、整体概念。心理痕迹,指人的自我认知、心理状态、个体经历、气质性格等的内隐和外显表征。犯罪心理痕迹,指违法者特有的以内隐为主,和外显出来的心理过程、心理状态、心理特征及各种行为方式的表征。人在经历违法犯罪等特殊事件以后,其认知、情绪、意志、心理状态及个性特征等,会产生明显的变化,会产生与无辜者不同的心理痕迹。
  侦查审理案件实践,物质痕迹是可以看得见、摸得着、可重复鉴定的印迹。心理痕迹则不同,它是违法者特有的心理过程、心理特征、心理状态的表征。这些表征,不仅可重复表现于心理生理反应指标上,还可重复表现在外显表情和肢体语言上。人的心理痕迹的表征,既有一定的可重复检验的特性,也可以间接看得见、摸得着。

  
                       第三节 心理检测应用实案证明
   

   中国,既不是美国法律允许使用“测谎”的一个州,更不是 “测谎理论方法”的试验场。科学、准确、有效,是心理检测理 论方法和实践应用的硬道理。20多年来,笔者带领同事、学生, 经大量心理实验和实测近1600起案件,可以充分证明检测心理痕 迹理论方法的科学性。
   

  一、“测谎理论方法”没有科学根据

  心理实验研究和实案检测大量疑难案件,已经证明心理检测 技术绝不是过去被误传的美国“测谎手册”里的那一套方法。中 国心理检测技术,与美国“测谎理论方法”有着本质的区别。最近几年,美国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心理学系教授墨菲特也认为,“检索科学文献,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即人的欺骗行为,并没有独特的生理特征,而说谎与生理学之间的联系,很可能是不明确和易变的”。

  笔者与同事20多年的实案研究早已证明,美国“测谎理论”和“测谎方法”,与其依据的“恐惧假说”和“冲突假说”,根本没有相关对应关系。美国和中国搞“测谎”而走火入魔的人,不断提及“有支持和依存关系”的说法,在科学上是站不住脚的。有鉴于此,1995年年初,笔者公开宣告测“说谎率”或测“欺骗”没有科学根据。
  

  二、实案检测涉案人与无辜者存在差异
 

  实案检测表明:违法者对心测目标问题的反应图谱,与无辜者表现出显著差异性。这种显著差异性,在于违法犯罪心理痕迹事实的有或无,在于言语理解后心理过程、心理状态变化的差异性。
  实验研究证明:心理生理反应的显著差异性,主要表现在提出问题后,不论人是否回答,其心理生理指标都会发生变化。违法者与无辜者心理生理反应上的显著差异,正是区分被测人是否违法的依据。实案检测时,无辜者图谱通常在合理区间内变动,而违法者的曲线则会超出图谱设定的阈限值,这正是涉案者与无辜者的显著差异表征。
  

  三、“测真”是心测技术的科学实质
.   

      迄今,仍然有人认为心测技术就是“测谎”,心测仪就是测说谎的。但是,中国实践证明,“测真”才是心测技术的科学实质。

  心理实验检测表明,人接受心测提问时,不论是否回答问题,都会产生心理生理反应变化。这些变化,除了受人的植物神经系 统调控,更受到人的大脑皮层和自我意识的影响。使用心理测试 仪同步记录多项反应变化,可以检验问题内容与心理生理变化的 相关对应率,可以测评被测人的真实情况。因此,心理检测技术 揭示的,正是言语问题内容唤起人的心理痕迹事实有无的变化,与人是否说谎或欺骗无关。
 

  四、实案检测犯罪心理痕迹的证据
 

  犯罪心理痕迹,指违法者特有的,以内隐为主和外显出来的心理过程、心理状态、心理特征及行为方式的表征。违法者对经历的特殊事件,其认知、心态和行为都有心理痕迹整体的变化。实案研究表明,物质痕迹是可以看得见、摸得着、可重复鉴定的印迹。而人的心理痕迹,可以用心理仪器和方法使其具有一定的可重复性。
  检测心理痕迹,指检测人特有的自我认知、心理过程、特征状态活动的表征。违法犯罪心理痕迹,不仅在心理生理反应上外显,还在人的微表情、肢体语言等方面外显,这些都是人的心理过程、特征、状态的表征。这一定义,成为心测技术员实测操作的理论认知。
案例三:1998年,中国南方某商业银行,发生一起31.5万元 港币特大失款案。这起案件曾惊动中央高层领导人,因为它是一 起典型的“四无”案件:一无特定现场和物质痕迹,二无具体发 案时间,三无具体丢钱方位,四无确切违法犯罪嫌疑人范围。
   在公安、检察院都无法下手侦查的情况下,笔者带领政法学 员杨持光、张宇华、赵志军等人,在对发案环境进行违法犯罪心 理痕迹动态分析后,用“检测心理痕迹有或无”理论和认知综合
检测法编题,使用同一套题目,经过几轮测试,在该商业银行内 部列出的嫌疑人名单中,准确排除了已被监视居住20天的七名 嫌疑人,又从其他数十名嫌疑人中准确认定一名男性涉案嫌疑人令办案人员感到震惊的是,在违法犯罪嫌疑人尚未供述时,笔着 已根据图谱反映出的犯罪心理痕迹要点,指导专案组派出侦查员,前往测试出的两个地点,成功起获作案人掩藏的30万元港而赃款。

  实际检测案件时,心理痕迹动态分析的正是犯罪心理的独特性,这种独特性,既是主测人必须把握的重点,又能为编题找到大方向。例如,公、检、法受理的刑事案件,经常因不能确定嫌疑人而无法开展调查工作。此时使用心理检测技术,测多个嫌疑人很容易,也能很快认定涉案犯罪人。但是,用外国的“测谎”方式,根本不可能做到。
  笔者认为,在发案环境中,既有客观物质痕迹,又有客观心理痕迹,还有客观侦查勘查特征。可以说,根本不需要“测人说谎与否”。只要科学应用心理检测技术,对当事人坚持同一标准。使用同一套问题检测,人的心理痕迹可重复性和心理事情真相必然清晰显见。
  笔者带领同事、学生,通过实验室研究,经过实测研办近 1600起疑难案件,理论方法日臻成熟。心理检测技术在公安部督 办的15年前特大杀人积案重启侦查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案例四:1996年,笔者和同事王克峰、张祖丰等人使用心理 检测技术,协助中国北方某公安厅成功侦破一起1981年发生的一 家五口人被害案件。这起案件有发案现场,但无确切嫌疑人范围; 有痕迹物证,但没有准确发案时间。但是,我们坚信唯一客观存 在的,是作案人15年特有的犯罪心理痕迹。唯有作案人,才有与 15年前杀人案相关、独特的心理表征。简言之,即“谁涉案,谁
自知”。

   19966月,笔者和同事王克峰、张祖丰等人,受邀到达当 地,经过对案发环境做犯罪心理痕迹动态分析,客观编制并使用 同一套题目,对15年前曾被怀疑过的多名嫌疑人进行检测。经同 步观察和分析,排除了五名1981年确定的重点嫌疑人,发现并认 定被害人家的大女婿系15年前唯一的涉案嫌疑人,其心理生理指 标变化,清晰地反映出他当时的杀人动机、杀人顺序、作案工具 以及案后掩盖和实测时的心理状态等。我们问其案发后去了什么 地方,是亲戚家、朋友家、自己家还是别的地方,这属于自我认 知的方位知觉检测。大女婿的心理生理指标变化反映出来,是回 到自己家里。据此,侦查员又从他家中获取了重要证据。根据心 理检测获知的心理痕迹,经过20分钟测后谈话,作案人如实交代了15年前因家内琐事激情杀害岳父一家五口人的犯罪事实。应用心测技术手段,此案顺利审结,作案人被判处死刑。
   20多年来,笔者带领同事、学生自主研创中国心理检测技术,在全国各地检察院、法院研测了许多疑难案件,总体上都发 挥了关键作用。笔者可以自信地说,心理检测技术理论,简言之即检测心理痕迹有或无。笔者带领同事、学生,依据自主研创的 “检测心理痕迹理论”(PMD),自主研创形成了中国特有的“认 知综合检测法”(CCT)

  

  五、认知综合检测法(Cognitive Comprehensive Test)
  

  认知综合测试法(CCT),指以检测心理痕迹理论为基础的自我认知检测法、违法过程认知检测法和现时心态检测法等方法的总称。
  自我认知检测法编题内容,包括时间知觉、方位知觉、年龄认知、因素动机等。违法过程认知检测法编题内容,包括对违法犯罪事件的起始、中间、终止全过程的认知。现时心理状态检测法编题内容,主要涉及被测人当时的心理状态、自我负罪感等。

  认知综合检测方法(CCT),是笔者带领同事、学生自主研创的心理检测方法。实践证明,这是一套科学、有效的心理检测方法。它既能保证心测技术员排除人为误差,又能防止错误认定违法者。
  中国政法部门过去在心理科学领域是一片空白。因此,近年来热衷“测谎方法”、吹嘘“自动测谎仪”功能的人,千方百计诱人上当受骗。被教唆怂恿后的学者仓促测案,致使其测错后内生挫折感,怀疑自己当初为何学“测谎”。其实,心测技术关键在于掌握心理知识技能的人,而心测技术员必须有极高的综合素质和人格品质。

                   第四节 心理检测技术六大阶段

  笔者带领同事、学生自1995年起,自主研创中国心理检测技术六大阶段。除了在实测基础上自主研创“认知综合检测方法” (CCT),关键是自主研创“检测心理痕迹”(PMD)科学理论。这些科学理论和方法具有划时代意义的贡献,它不仅根本否定并摒弃外国“恐惧假说”“冲突假说”支撑的“测谎理论方法”,还第一次在世界范围内指出,使用心测仪的实验技术是检测心理痕迹的“测真”技术。
  心理检测技术具有一个完整的体系,主要包括六大技术阶段: 犯罪心理痕迹动态分析技术、认知综合检测法编题技术、测前心理访谈技术、心理实验操作技术、同步观察评图技术、测后谈话讯问 技术。中国心理检测技术的六大阶段,先后依存、前后衔接、相互关联,有机构成了心理检测技术实验的整体过程。

  

  一、犯罪心理痕迹动态分析技术
 

  犯罪心理痕迹动态分析技术,是在对违法犯罪的发案环境和事件整体充分把握的基础上,调动心理学知识,对涉案人在案件发生过程中和各时段的心理行为痕迹进行系统动态分析的技术。着重分析涉案人在案前、案中、案后各种内隐及外显出来的心理表征,包括涉案人认知、情意、个性及案件发生全过程的特殊情 绪体验等。
  犯罪心理痕迹动态分析,是心理检测技术的基石,也是此项心理实验技术的核心。它既能帮助划定排查、检测范围,又能对心理行为作客观描绘;它既是问题编制的前提,又是方法选择的基础。
  

  二、认知综合检测法编题技术
     

       ()根据犯罪心理痕迹动态分析结果
  真实的现场心理检测,绝不等同于实验室里做猜数游戏;更不是某些小说、电影中描写的那样,在一台机器面前,说真话绿灯亮,说谎话红灯亮。现场心理检测中心测技术员首先根据犯罪心理痕迹进行动态分析并客观把握案件,其次编好题目,与被测人进行测前访谈,并以言语提问形成互动,触发被测人心理生理反应,再次使用心测仪同步记录心理生理反应数据,最后综合评判被测人对全部问题的反应,得出心测结论。
  现场心理检测,如何才能成功?首先是对犯罪心理痕迹动态进行分析,其次是编好实测题目。由于影响心理检测结果准确性和可靠性的因素较多,因此在编题前,必须根据犯罪心理痕迹动态分析的结果把握住案件,才能确保心理实验检测鉴定的科学、准确、可靠。

     

       ()否定并摒弃“测谎理论方法”
 

  心理是主观反应,不是生理反应。否定并摒弃“测谎理论方法”,是因它混淆了心理、生理,舍心理反应之本,逐说谎反应之末。
       1.犯罪情节法(GKT)
  犯罪情节法(Guilt Knowledgment Test),1960年前后由美国心理学教授拉康诺、莱克肯等人提出。此方法前身是POT测谎法。其理论是:只有真正的作案人才有犯罪情节认知,当他被问及相关问题时,会产生自主唤醒反应,出现强烈生理反应;而对无关问题,则没有强烈指标变化。实验证明,对案件情节一无所知的无辜者,对相关问题指标与无关问题指标变化水平是相似的,都趋于正常水平。
       2.紧张峰测谎法(POT)
       20世纪30年代,美国基勒等人首创紧张峰测谎法(The Peak of Tension)。此方法由一组内容相似问题组成,组内只有一个问题和案件真实情况相符。犯罪人经历整个过程,对案件重要细节印象深刻,头脑中会留下难以忘怀的印迹。当重要细节问题被提及时,其心理产生相应反应,进而引起一系列生理指标变化。对与案件不相关的问题,被测人不会产生异常反应。因此,反应图谱上,每一组都会有一个明显高水平反应的问题,形成一个高峰,紧张峰法由此得名。对于无辜者,因对案件不了解,对问题没有异常高反应,不会出现紧张峰。
        3.准绳问题测谎法(CQT)
        20世纪40年代末,美国芝加哥警察局的里德在相关/不相关问题测谎法基础上,引入所谓准绳问题,提出准绳问题测谎法 (Control Question Test)。此种方法,准绳问题编制最难。CQT法的理论是:无辜者,对准绳问题的反应强于相关问题,因为他知道自己在被调查案件上是清白的,但可能做过或想过准绳问题涉及的事情,所以更注意准绳问题。违法者知道自己做了正在被调查的案件,更加关注相关问题而不是准绳问题;同时,因怕被惩罚而对相关问题撒谎,因担心谎言被揭穿而感到恐惧。这种情绪体验,导致他的生理反应变化在相关问题上比在准绳问题上更加强烈。

为解决CQT“测谎”的难题,美国有人提出另一种“诱导说谎测试法”(Directed Lie Test, DLT)DLT可以和CQT配合使用,此时用的已是改进的CQT。在美国,DLT也可独立使用,使用目的是建立“测谎技术”自信,让被测人产生心理学意义上的“注意”,慎重考虑自己的回答,摧毁他对“测谎”的心理防线和不信任感。
       4.怀疑-知情-参与测谎法(SKY)
  怀疑-知情-参与测谎法,是比较流行的一种方法,它作为一种“探索”性测谎,目的在于弄清被测人同案件有无牵连以及牵连程度。这种测谎方法一般不单独使用,通常是与其他方法组合用,安排在其他方法前面以确定其后的测谎方向,或者安排在其他方法后面以验证测谎结果。因此,这种测谎方法在编题时,一般是作为一组独立的测谎题,与其他测谎题组成一套题目来测谎。
       5.相关/不相关问题测谎法(RIT)
      1921年,美国的拉森和基勒在警察局办案时首次使用相关/ 不相关问题测谎法(Relative/Irrelative Test)。这种方法是用一连串的相关问题(以下简称R)和无关问题(以下简称IR)向被测人进行提问。相关问题和无关问题交替出现,每个相关问题都和旁边的无关问题进行比较,也就是IRRIRRIRR···相关/不相关问题测谎法的理论假设在于将被测人对相关问题和无关问题的生理反应进行比较,从而判断被测人是否有罪。

        

       ()中国认知综合检测法(Cognitive Comprehensive Test)
        

       20世纪90年代中叶,笔者带领同事、学生,在实验室研究和现场实测基础上,依据国内外心理学理论自主研创检测心理痕迹理论(PMD)和认知综合检测法(CCT)。国内有专家认为,“认知综合检测法(CCT)”完全摒弃美国“测谎理论方法”,使Poly- graph 应用回归心理科学正道。中国的PMD CCT 以认知心理学、实验心理学等为基础,重新科学定位检测对象,对心理检测方法进行科学化、本土化变革。
  中国的认知综合检测法(CCT),以被测人有无违法犯罪心理痕迹为检测对象,进而检测被测人究竟是无辜者还是涉案人。在检测方法上,完全摒弃外国“测说谎、测欺骗”的一套;在编题内容上,严格遵循心理学原理、方法和规律,整套题目包括三部分:自我认知检测部分、违法犯罪认知检测部分、现时心理状态检测部分。
  认知综合检测法(CCT)编题,严格遵循“客观性原则”。它要求以案件客观事实为依据,检测客观存在的心理痕迹事实;要求遵循“通俗易懂原则”,所编题目必须简单明了,坚持口语化、方言化;要求遵循“中性、公开”原则,所编题目必须始终对事不对人;要求遵循“同一性原则”,对案件被测人,必须用同一套问题进行检测;要求遵循“无暗示性原则”,所编问题含义必须明确,没有泛化指向或心理暗示内容,避免人产生题外联想及猜疑。
  认知综合检测法(CCT)编题数量,要求严格限制在60个题以内,一般在50个题左右。它要求检测一遍的时间,保持在25 分钟左右。这两个要求,严格遵循心理学关于人的注意保持时间规律。同时,认知综合检测法题目,绝不允许照搬美国“测谎方法”依靠固定模板编题。这是因为侦查审理的案件,一千个案件一千个模样。每一个案件都必须单独编题,每一套题检测心理痕迹事实绝对不相同。所谓“测谎编题模板”,会泯灭案件个性和客观事件多样性的特征。


                       三、测前心理访谈技术

  测前心理访谈,是心理检测技术非常重要的环节。测前心理访谈,是心测技术员运用心理学理论、方法和技巧与被测人在正 式检测之前进行沟通谈话,从而为实测创造必要的心理环境和条件。测前心理访谈的内容,须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一般包括案情简介、被测人基本情况、检测方法和程序、主测人自我简介、注意事项等。
  测前心理访谈的主要目的:

1是了解被测人身体机能状况、智能状况及过往病史,确定其是否具备心理检测条件;

2是使被测人了解之后的检测过程,了解检测过程中应配合完成的任务; 

3是获得被测人的理解和信任;

4是使无辜者身心放松,同时提高违法者的负罪感和紧张水平。

                        四、心理实验操作技术

  只有做好前三个阶段的工作,才可以开始心理实验操作。心测技术员将心理测试仪、传感器、计算机和被测人连接,依据图谱调节仪器,依序对人提问,同步观察等;还有布置实验检测室,检查心测仪硬件、佩戴传感器、软件记录状况等。

                        五、同步观察评图技术

  同步观察与评图,是心理检测技术又一重要环节。从外显特征和内隐变化图谱中区分无辜与违法者,是同步观察与评图的主要任务。

  目前,国际通用的心理测试仪普遍采用传统的三个指标,即皮肤电、呼吸、血压(脉搏)。主测人提出问题时,心测仪和专用软件在电脑屏幕上同步显示三个指标曲线,形成实时、客观的检测图谱。

                       六、测后谈话讯问技术

  测后谈话讯问,是心理检测的第六阶段技术。它与“测谎” 所谓的“测侦审”有本质不同。首先,它检测心理痕迹事实有无,客观认定违法者。其次,依据心理痕迹事实,抓住时机谈话讯问。心理检测中,违法者因目标问题多次提及,心理防线遭受冲击。此时,如能“趁热打铁”,根据被测人反映的心理痕迹和现时心理状态,有针对性地与违法者展开谈话,确实能为下一步正式审讯做好铺垫。
  以上心理检测技术六大阶段,始终以中国心理学家的“检测心理痕迹理论”为基础,前后衔接、互相关联、环环相扣。任何一个阶段做不到位,都会对技术整体造成损害。因此,在学习应用心理检测技术时,必须按照六大技术阶段,不允许任意简略或者取舍。

自学思考习作题目:

1.为何说中国心理检测技术不是“美国测谎”?
2.Polygraph 中译文是什么?科学含义是什么?
3.“测谎假说理论”和心理检测理论主要有什么?
4.中国心理检测技术的六大阶段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5.外国“测谎方法”经改造有哪几种可为我们所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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