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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测试

镜头追踪实案测试(三)
发布时间:2023-07-24 15:58:54      点击次数: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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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124日,大年初三。就像一份如期而至的过年礼物,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法治在线》推出的“春节特别节目·真情英雄”系列,在这天播放了他们追踪采访录制的纪实专题片《武伯欣:揭穿犯罪者的谎言》,片长为20分钟。我倒不是为能在镜头上再次看到自己而兴奋,这种接受央视和各地传媒追踪实案测试的经历我已经有过很多次,新鲜感早已过去了;但我还是激动不已,因为这是在2003年那场凶险的大病之后,几乎被病魔彻底击垮的我,终于挺过了那一段生命的低谷,并且是自己尚能胜任心理测试技术工作的一个极好证明。

  事实上,我办完出院手续后,基本上没怎么休息就“重操旧业了——

  一方面,是因为我是根本无法拒绝刑侦一线的力邀苦请。有一次,我到外地参加一个学术研讨活动,从河南濮阳开车来京的局长和刑警同志,他们事先也没有约定时间,硬是在我家附近的地下室招待所里住下,等着我回来。当我面对着他们发自内心的渴求目光时,我是什么理由也讲不出来了,惟有赶紧收拾行装跟从他们上车出发。

  另一方面,则是出自于我继续对研究、推广应用犯罪心理测试技术的使命感。这种使命感不是由于某种行政命令或对某种名利的追逐而使然,我想,这里面如果除去对科学真理的求索这一基本理由之外,它所呈现出的应该是浓厚而强烈的个人兴趣色彩。

  大凡提到事业时,常要涉及到“热爱”二字,我想,这种对于事业的热爱,特别是长久如一的深爱挚爱酷爱,往往是离不开个人兴趣的动力支撑的。在这部专题片中,有一段内容是摄制于开往保定的高速公路上,《法治在线》的记者曾晓蕾当时说出一个谜语让我猜。我是坐在车子的副驾驶座上,想了一下竟然猜不出来,当时我对她说了这样一段话:“我这个人,猜谜语不行。但是搞案件,对于犯罪分子设下的谜,我是很有兴趣把它解开的。”可以确信,这段随口而来的言谈,所袒露的信息应是发自于我的潜意识之中。当然,我的身体状况仍然需要我定期去医院检查、拿药,每日里按时吃药,每次要吞下一大把五颜六色的药丸囊;到外地办案,也千万不能忘记带足若干天的药量。主治大夫讲,我的病情目前没有继续发展。大夫说,患上这种病,再想恢复成正常状态是根本不可能的,把它稳定住,不让它继续发展,就是相当满意的疗效了。我本人感到,精力、体力均似好于治疗之前;而舌头上的问题呢,只要说话慢一些,不要说得过久,也能把话说清楚了。我想,这恐怕是与我能有节制地工作大有关系。虽然每天都做些事,但绝不加班加点赶时间,张弛有度,劳逸结合,对身心均是很好的调剂。而且,当办完一个案子,又会有另一个案子摆在面前,疑案测真、悬念解谜的乐趣充实着每日的时光,使我无暇去对自己的疾病胡思乱想,病中所郁结起来的低沉悲观的情绪也就渐渐地于无形之中被化解消弭殆尽。同时,当我运用心理测试技术成功地锁定作案人时,从一线刑警身上所感染所分享到的那种无以复加的喜悦,不啻于一剂营养润泽生命的十全大补药——在这种时候,我会感受到周身的每一个细胞都沐浴在欢快的律动之中,洋溢出勃勃生机,所有的烦恼愁苦郁闷顷刻间烟消云散无影无踪,吃饭也香睡觉也香走路也顿觉双腿有力,仿佛一下子年轻了许多意义。

  ——我想,这样的生活,应该更能体现出人的生命价值和意义。

                       

                       一碗剩饺子馅

 

  此次接受央视记者的采访,是自2003年“十一”过后开始的。曾晓蕾从同行那里得到了我的电话号码,她给我打来电话说,央视闻频道经批准和筹划,准备在春节期间推出一组特别节目,叫“一真情英雄”。她说,这组节目的创意不是去采访已经评选出的英模授予了什么称号的人物,就想反映“平凡的人做出不平凡的事”。她说,我的情况比较符合这组节目的总体设计路子,希望能把我应心理测试技术为刑侦一线办案的内容列入他们的拍摄计划。我问还准备拍些什么人。她说已确定要拍一位交警处理交通肇事的故事。我说有警方的其他人物就行,别只拍我一个。她说要先找我细细地谈一次,还要安排采访。我问还要采访什么。她说不能光听我头介绍,得有实际案例的跟踪采访。我问选择案例有什么限制没有。她说只要符合法治精神的都可以……如此这般,我们便敲定了采访时间。

  大约是在10月下旬的一天,曾晓蕾和摄像张韵带着设备来到我家。张韵也是位年轻的女同志。一见面,曾晓蕾就把手机电话号给我,说有什么情况可以马上跟她联系。开始,我谈了一些以前办过的案子,都是很熟悉的,出口就能说清楚的。曾晓蕾坐在我的对面,不停地在本子上记着。张韵则打着摄像机对着我们拍摄,不时地变换一下镜头角度。然后,她们又对着我的书柜近距离地拍了几个镜头。书柜里大部分是心理科学或与心理科学相关的书籍,我在破解疑案中的许多理论、原则、方法,正是来自于这些书中。
  采访中,曾晓蕾让我谈谈对于成功的看法,我说了这样一段话:对我来说,成功的标准,不在于你获得多少奖,或者你得了什么职称,或者是有些什么荣誉;最好的成功应该是得到实战的认可。

  后面的拍摄进程,似乎就是围绕着这段话的意思,通过实案来检验一下,我所创建的犯罪心理测试技术理论、方法究竟是否能得到实战的认可。
  采访结束时,曾晓蕾再次表示了对进入案件实测采访的迫切心情,她对我说,有了外出办案的机会,千万别忘了给她打电话,什么时间都可以,她的手机24小时都开机。
  这样的机会很快就出现了。2003113日夜,河北省邯郸市邱县某村发生一起凶杀案。侦破工作进行了七八天,当地警方锁定了一名嫌疑人,但反复工作,难以进一步突破,便打电话邀请我去。于是,我告诉曾晓蕾做好准备,可能要去邯郸。她问是什么案子。我说是一起杀人焚尸案。她担心会不会拍出来太“暴露”了。我说案子是发生在村子里的,只杀了一个,拍摄的时候注意点儿,不会有什么问题的。她让我跟邯郸市公安局说一说,要跟我一块去。我说最好是我先去,跟他们说好同意了,你们再去。

  这一年,我多次去邯郸,办过一些很有影响的大案——

    3月份发生的涉县采石场大宗爆炸物品被盗案,公安部有批示,河北省公安厅有人去指导,邯郸市公安局长亲自督阵,此案经心理测试重新认定一名侦查视线外的嫌疑人后很快破案,上上下下震动很大。
  紧跟着是好几个月前发生的涉县一中食堂投毒案,教育部领导都过问此案,河北省委领导有批示,也是使用心理测试技术很快给破掉了。
  其后是邯郸市区水产商装有10万元的钱袋掉包案,还有经过某公司所谓“测谎专家”给测错的案子纠正了一起……在那一带的魏县、永年、鸡泽、峰峰矿区、武安等地都办过案子。
  但是,邱县我没去过,所以我说要先去了,须当面商量,人家同意了才好过去拍片。
  我是1114日夜里到达邯郸的。到了那里就跟他们说了拍电视片的事。邯郸市公安局负责宣传的一位领导说:“可以呀,这不光是报道你个人,对我们的工作也是个鼓励宣传。”这样,我就给曾晓蕾打电话。曾晓蕾一听说同意了,第二天就和张韵带着摄像器材乘火车到了邯郸,然后坐上公安局接站的车往邱县赶,到达邱县时天已经很黑了,到了以后才吃的晚饭。
  曾晓蕾是毕业于武汉大学新闻编导专业的研究生,看上去很是秀气文静,我没想到她竟这么能吃苦。以前接触的电视摄制组,五洲传播中心《东方视点》的吴琼他们是三人,央视《新闻调查》的长江、王剑锋他们是五人,而曾晓蕾这个组则只有两人,还都是女同志,所有的拍摄器材都要靠她们二人扛运,真是很不简单。从她们身上,我感到,不论做什么事都离不开能吃苦的精神,这是搞事业最基本的一条。

  她们由于晚来了一天,有的内容就没能赶上实拍,只有靠采访来弥补,好在邯郸警方录了一些勘查现场等内容作为办案资料,可以从中选用一部分。曾晓蕾她们开始进入采访,全面了解情况……自提前退休后,我在应邀出去办案中逐渐生成了这么一个特殊的想法:心理测试技术不是什么案子都可以用,也不是随便选一个人就适合去当测试员,假如一个省有那么两三个业务上硬邦邦的心理测试员,能够成为省内的测试专家,那就根本没有必要每一个地方都花钱买测试仪器、都去培养测试员。有了这样的想法,就把重点放在了培养测试员上,争取让他们走出本地,走向全省,独当一面。
  在河北,我把培养测试员的重点放在了衡水和霸州两地。衡水刑警支队的李明玉、刘兵,1999年他俩在公安大学学习了心理测试技术之后,从开始的小心翼翼、办案没底,到现在的独立办案,已经有了一些经验。我曾去过那里几次。20038月在衡水办的一起投毒杀人案,测出装毒的安瓶埋在了垃圾堆里,最后硬是从垃圾堆里给找了出来。我当时跟衡水市局的领导谈了培养测试员的事,他们说:“这可是大好事呀,说实在话,我们花高薪都没地方去找您这样的专家,出高工资都雇不来,让我们的人跟着您办案,那可是最好的学习!”说只要我需要,他们的测试员可以随时调用。8月以来,我调他们的测试员到邯郸、沧州等地办案已有15次之多。还有霸州市公安局,是公安部刑侦局抓的全国一级刑侦示范技术点,非常重视技术人才的培养。这样,我遇到河北南部的案子就叫衡水的测试员去,北部的叫霸州的测试员去。
  这起案子中,我调的是衡水的刘兵、李明玉,叫他也赶到邱县去。我坐火车到达邯郸的当晚,听说是夜里10点钟着的火,就说咱们赶快到现场去,这样一是不惊动村里的人,以免引起各种不必要的猜测;二是和发案时间一致,接近当时的环境状态,便于进行心理动态分析。我们在路上吃的晚饭,车子直接开到了发案的村子里。邱县公安局主抓刑侦的副局长马庆科带着技术人员已等在那里,现场勘查灯什么的都已经准备好。我感到,他们的刑侦设备是比较好的。

  黑暗中,我们在进入受害人家之前先是走一条朝西的胡同,约二三十米长。开始一段路的南边是邻村街房的后墙,北边有住户的门。往里走,南边有个破门,说是住着个高龄独居的老太太。再往里,南边就是死者的家。当时我还没听案情介绍。大院的门是朝里推的。进了门,刑侦大队的技术员说,就在这院门的里侧地面提取到一枚足迹。我听了点点头,继续察看这个院。东墙那边是独居老太太家的院子,墙不高,从墙上能望过去。院子的东南角是个草棚,堆着些柴草、农具等杂物。北边有两间房,过去看看,像是厨房之类的地方,门锁着。这时,技术员又跟我提起那枚足迹,说那是个皮鞋足迹,农村人穿皮鞋的不多……让我再过去仔细看看。我说:“足迹不是已经提取了吗?回去再研究吧……”
  我来到西边的三间房,中心现场就在这里面。打开中间的堂屋,拉亮电灯,迎面就见墙上挂着一幅中堂画,画的是绿叶红牡丹。画下靠墙是一张条形桌,桌上中间摆着一架座钟,两边是瓷花瓶,还有些农村常见的小摆设等物,再旁边是一些锅碗。紧挨着条形桌的正中摆着一张方桌,一边一把太师椅。墙上的画、桌子及桌上的物品等都蒙着灰尘,看得出来,这屋子长时间没彻底打扫过。技术员拿出勘查现场时拍的照片,介绍说,当时受害的老头就躺在方桌旁,头南脚北,尸体已经炭化。北边墙上有喷溅血迹。可以看出,老头是遭到打击后仰面倒地,然后被焚尸。堂屋的南面那间,里面堆放着家具、自行车、木头等,是当了仓库。老头平时睡北面的小屋。北屋的门不大,既没门板,也没挂布帘。这时,我又注意到条形桌上的那些锅碗,想了一下;这些东西似乎是临时性地摆在那里,千吗不收起来?想着这事儿就进了死者睡觉的北屋。屋内东边的窗下是一张三屉桌,摆着小电视、收音机、镜子之类常用物品。西边是农村常见的通炕,炕上的被卧显得凌乱,但能看出是两床摊开的被子,上面又另盖了一床压风被。技术员说,他们到现场时炕上就是这样子,没人动过,至于作案人动没动就不知道了。炕前的地面上,落着一层烧炕时掉下来的灰烬,“就在这块儿,”马庆科指着地面说,“提取到一枚足迹,鞋号小,不像是成年人的。” 

   “能确定不是老头的足迹吗?”我问
 “可以确定不是。”马庆科说。
  这时,我看到角落里摞着两口木箱,上方斜拉着一根晾衣绳上搭着一件像海魂衫那样的内衣不过是条白底的我过它拿下来,觉得质地柔软,应是棉纺内衣。

 “你们看,这件衣服是男式的还是女式的?”我问。
  技术员接过衣服比试了几下,说:“这种套头衫,好像不分里式和女式,不过一般女的穿的比较多。”
  检查这件衣服,不是洗干净了晾在那儿的,而是从身上脱下来搭在绳上的。我又问:“你们说这衣服会是谁穿的?”
 “这个可不好说了……老头不会穿这样的内衣,兴许是老头女的,回家来看她爸,把衣服搭在那儿了。”

  我摇了摇头,说:“可能性不大呀…”
  说着话就出了北屋,我又继续琢磨堂屋条形桌上的锅碗,见其中摆着一对上下相扣的粗瓷海碗,不知盛着什么东西,掀开来看,是一碗饺子馅,已经被风干,但其中的韭菜、肉还清晰可辨,还有淡淡的馅香味。
 “这个是怎么回事?”我问。
 “死者的胃内容就是韭菜馅饺子。”法医说。
 “吃过了,为什么还剩了馅?”我问。
 “没包完呗。进一步证明受害人死前吃了饺子。”马庆科说。
 “是这么个情况,但并不是这么简单,得回去好好研究……”我又将四处扫视了一遍,便出屋到了院子里,说,“门道里的足大些,是4142码,里屋炕前的足迹要小许多,两处足迹不是一个人的,也不是死者老头的。所以咱们首先要考虑,这作案人不止一个,至少两人。至于这两个足迹跟作案人的相关度有多少,咱们回去再细研究吧。

  我在院子里四处转了转,问勘查现场时有无发现院、房屋上的攀登痕迹。技术员说,都查过,没发现痕迹,从大门进出的可能性大。这样,我们就坐车返回县城。
  坐在车上,听马庆科副局长介绍,我才知道,此前当地警方已确定此案凶手为一人,且已将其拘留,在刑警中队押着呢,任你怎么审,死活不供。这人姓韩,四十多岁,刑满释放回来没多少日子,村里就发了案。有村民提供韩某和死者有债务关系,从监狱里回来时脚上穿的是皮鞋。办案刑警去找韩某问话,家里人说他刚离开村子,去了石家庄。真巧啊,这边发案,那边他就消失了!刑警不敢有任何耽搁,马上跟踪追到石市,将其抓获。见面就向他索要回村时脚上穿的皮鞋,没想到他说给扔了。再问他脚上这双鞋哪来的,他说是新买的。这下他的嫌疑更直线上升,人被带了回去。据韩某自己说,他在石市开了个门市,女儿给放在了村里奶奶家,前几天他是回村去看看,然后返回石市照顾他的生意。韩某对作案的事一口否认。问他的鞋哪去了,他还是那样说法,扔垃圾堆了。带他到他说的垃圾堆那儿,他也找不到那双扔掉的皮鞋。问他为什么要扔,他说原来的鞋不太好穿了……

  我觉得对这个韩某谈得太多了,便说:“马局,咱们先别谈这韩某了,现在就让他睡好觉,吃好,补好身体,准备接受测试……我听这情况,韩某不是惟一的嫌疑人。”在我的办案哲学中,当调查与侦查的序幕刚一拉开,对一些情况尚不太清楚或不太肯定之时,不宜把注意力盯死在一个人身上,这样很容易陷人聚合思维的侦查僵局,而失掉发散思维所带来的许多破案良机。
  马庆科说:“不过,这个足迹肯定应是个查证的重点。”
  我说:“我不反对从足迹查他,但他不是惟一的。现在有足迹,没鞋,即使找到鞋也不见得能对上,即使对上了也不能说明他就是作案人……”
 “那他为什么要扔鞋?”
 “鞋旧了、破了,扔掉,买双新的穿,这也是很平常的事……”
 “我看八成是韩某干的,”刑侦技术中队长说,“那可是一枚新鲜足迹,不是过去留下的。”
 “即使足迹新鲜也可能与案件无关。村里人去串个门,很正 “韩某是个劳改人员,刚释放没多久,又穿着皮鞋,还给扔了
……我们怎么看怎么像他……”技术中队长说。

   我还是坚持说:“他是像,或者说很像,但韩决不是惟一的。现在村里的小青年,也有穿皮鞋呀。”

  马庆科说:“您说得对。我们没有排查村里到底有多少穿皮鞋的。”
 “是啊,”我说,“现在可不是过去那年代了,皮鞋早就进了村......
                      

                     新的侦查方向
  

  第二天上午,我们开始研究案子。此案的报案人是死者的大哥。死者63岁,大哥66岁。大哥就住在死者家斜对门。他们住的那条胡同,往里走无路可通,但从篱笆处可穿过去,不熟悉这段路的人过不去。据大哥介绍说:弟弟的老伴去世多年,姑娘嫁到了外村,家里就他一个人独居。我家里人多热闹,晚上他常到我家来打牌,玩个小钱,看看电视,差不多九十点钟就回去睡觉,睡到早上7点多钟就起来,因为住得近,早起的咳嗽声互相都能听到,很有规律。但113日晚,弟弟7点多过来,看了电视新闻,完了打了会儿牌,8点多钟时就说今个要早点儿睡觉,就回去了。第二天上午发现,弟弟那边没什么动静。中午,我让孩子去叫他叔过来吃饭,孩子一进院子,推开西屋门,马上叫着跑回来了,说“出事了!”我过去一瞧,可不是吗!没敢耽误,马上就报了案……

  据死者家周边的邻居反映,3日晚上9点多钟见到死者家冒了一些浓烟,没见到燃起的火苗,以为是在烧火取暖,谁也没在意。

  听完了情况,我说:“嫌疑人不能只有一个。根据死者哥哥的说法,死者当天晚上提前回去觉我看这是一个很持的表现。我认为,他哥哥也不能说没嫌疑,如果说是他作案,他提供的这段话咱们信还是不信?应把他也列进去,如果心理测试排除了他的嫌疑,那么他的话自然可信,侦查的支点就非常扎实。嫌疑人里,还应包括那晚上说看到死者家冒烟、第二天又回到现场看热闹的人。还有,从现场看,作案人似乎是从大门进入的现场,无攀墙痕迹,那晚上受害人吃的是饺子,还剩了馅,他是跟谁吃的?与他一块吃饺子的人要找到,这个人也构成嫌疑。”

  马庆科说:“武教授,你说的这些我们可都没想到啊。”
  我说:“一个独身老头,吃饺子,还剩下馅,馅里能见到肉,看得很清楚。那么,有什么样的事,必须让他包饺子、吃饺子,而且还要剩下一碗馅?这里面反映的心理活动太丰富了。他闺女最近回来过吗?”
  刑警大队长说:“我们调查了,这段时间他闺女没回来过。”
  我说:“闺女没回来,那么与老头一块吃饺子的人会是谁?老头买了多少肉、多少韭菜,为谁包饺子,要赶快补上这一部分的调查。从买多少来大致能判断出用了多少,吃了多少,剩多少。”

  法医说:“从胃内容看,应是吃过饺子一两个小时内死亡。面皮、肉还能看见。老头虽然年纪大了,他的身体还行,能下地干活,所以分析他的消化功能还是比较正常的。”
  我说:“这个饺子馅儿的情况一定要查清楚,把材料补上。”
  马庆科说:“哎呀,这个问题还真没有想到……听您这么一分析,这碗饺子馅还真是揭开案件的一个很关键的环节!”他当时就指示刑警大队安排人去就此进行调查。
  这时,我说出了犯罪心理动态分析对这个案件侦查方向的思考:“一个独居的鳏夫……不知道有没有性的交往?我想,这包饺子可不是简单的活儿,那肉馅能看出不是绞肉机绞的,是用刀剁的,韭菜也切得很细,还要揉面,擀皮,包,自己吃一般是不会费这劲的,一个老头,这个活儿也不会干得如此细致,如果有一个女的跟他一块包这饺子,那倒是最有可能的。”
  刑警大队长说:“这老头,在村里没少找女的,到处献殷勤,有相好的,村里人都知道。”
  我说:“他有这事儿,也很正常,身体好嘛……老年黄昏恋,这些年来传媒经常提到,有不少闹出事儿来的。上世纪80年代,我在北京就接触过这样的案子,三个儿子反对自己老爷子找老伴,后来老爷子死在女方家里,三个儿子不干了,非说是女的给害死的。实际上,是心脏病突发致死,没有任何加害特征。老年人再婚,子女干预,在北京城里都有这么严重的事儿发生,农村就更别 说了。

  “这案子很可能是老头和他的相好交往,遭到对方子女反对,们就背地里约会,以包饺子来增进感情,两人亲亲热热地聊着,到肉、切韭菜、揉面、擀皮包饺子,那应该是一个很温馨的氛围呀。大家想想,是不是这么回事?”
  我找出案卷中的足迹照片看了看,问:“炕边的这枚不太清晰的小足印,能分出男性还是女性吗?”
  技术员说:“我们怀疑是死者哥哥儿子进屋去留下的,他的足迹小。”
  我说:“我们不妨假定这是女人的足迹,那么,老头和她吃完饺子,接下来可能有特殊的行为活动,这好事儿就成了……如果被女相好的儿子知道了,肯定是不能接受的,而这时候,女相好可能就是个旁观者……
  “再从死者颅骨有粉碎性骨折裂伤看,打击很有力度,反过来说明作案人有力量,可能是身强力壮,跟老头相比,体力上占有优势。如果是死者哥哥一方,女儿做出这事儿,败坏家门,有可能造成惨案,特别是女性的儿子,绝对接受不了。发案当晚,老头家的院门是不是没有关,留着门呢,这不好说,反正他似乎有约会。要不然,他怎么会突然改变了个人行为习惯?这是人格的习惯,一般不会打乱,除非有特殊情况。”

  马庆科说:“当时发案那天出现场,天下着小雪,落地就化,胡同里泥多,围观的人多,其中就有与死者交往的老太太儿子在。”
  我说:“那就对了。如果死者有这么一个相好,她的儿子可以算是又一个嫌疑人。在侦查实践中,作完案的人回现场围观,这是一种常见现象,多数目的是检讨一下自己的行为,看在现场有无疏忽、遗漏等,还有的是打探信息,或假装积极争取角色转化。再有,把他母亲也列人排查,与老头有交往的人应多考虑几个……”
  经过心理动态分析,我感觉,这个案子的心理行为的准备性不强,有突发的特征,如果排除了死者的哥哥,其他的几个谁可能是作案人,还不好说。但是,从潜入现场到发生凶杀,点火焚尸,最后离开,这一过程中的心理痕迹非常从容,说明作案人熟悉死者家的情况,安全感强,心理调控非常到位;我特别认为,现场除了作案人和受害人,应该还有第三个人,这个人似乎也构成了作案人的心理支撑。

  我完全是凭着对发案环境的心理动态分析形成这些看法的,而最后的结果证实,这些分析推断基本上都命中了事实。
  中午,我们根据心理动态分析的结果,从作案人与受害人的相识程度、作案工具的来源、人数、动机、进入现场方位、打击动作、点火焚烧、作案工具和血衣的去向、行凶后逃跑方向等方面,用我所创立的综合法编制了9组共55道题。然后便抓紧时间休息了一会儿。
  下午3点多钟开始进行测试。地点就选在我们住的宾馆客房里。
  第一个被带进来的是警方认为嫌疑最大的韩某。在测前访谈中,我说:“以前,你犯过错误,也受到了处理,但对那事儿今个你不要去琢磨了,我也不问,过去的就过去了。今个咱们检测的是你们村的××被人害了的事儿。”
  韩某说:“××是我的二大爷,对我有恩。我在劳改的时候,他对我的母亲、孩子都有照顾。我出来后到他家去过,表示对他的感谢。人总得讲良心嘛。”
 “听你这么说,是个男子汉。男子汉可得有一说一呀。”
 “那没问题。出事那两天,我每时每分,都在哪块儿呆着,都干了什么,心里是明灯一盏,可以给你很清楚地说出来。”
 “你跟这件事究竟有没有关系?”
  一听这话,韩某拍着胸脯说:“要是有关系,我就不姓韩了!”
 “好!”我说,“今天如果经过心理测试,证明你确实与此案无关,我也是男子汉,当时我就给你个清晰的结论。”
 “有您这话,什么也别说了,您随便测试我,怎么着都行。”

 “好吧。那咱们就准备开始……你吃饱了没有?”
 “吃饱了?”他有些不解。
 “还想吃的话,这里有牛奶、面包,就再吃点儿……”
  我这么一说,他又要了一袋奶、一个面包,很快东西就下肚了。完成了准备工作后,就开始了测试。

  在这起案件中,我所要探测的犯罪心理痕迹主要是———
  打击工具是从哪儿拿的,是就地取材还是随身带来的。
  村里老头那晚被伤害致死的事是谁干的,别看是杀人案,这里必须选择用“伤害”一词,法医解剖死者气管内有吸入的烟灰,也是为测后谈话、讯问能有个好的铺垫,而且还不能出现死者姓名以免引起其他的记忆联想。
  纵火焚尸使用的是什么助燃物,现场勘查证实用的是食用油,燃点不高,燃烧残留物中好像有床单残片,可能来源于床上;但最后作案人交代,烧的是太师椅上的坐垫,那坐垫是用旧床单做的,实际上是把人打倒在地,顺手从椅子上拽来点着烧了,这个情节顺理成章,但谁也没想到。
  作案后身上是不是沾血了,是不是翻找东西了,工具拿哪儿去了,人往哪儿去了,现时的心理状态是不是有悔意;特别是换没换过衣服,北方农村冬天洗衣服很费劲,而且发案的时间又不长。
  我用这套测试题测了一遍韩某,目标题均无对映,第二遍念了一半,看看图谱仍然是静如止水,当时我就跟坐在身边的马庆科副局长说,“这个人肯定不是。”
  韩某此时身上、手上的传感器还没摘下,可能是听见了我的话,把头转向我,说:“您说过要告诉我的,我究竟有没有嫌疑?”
  我说:“这事儿跟你没关系,你可以回家。”
 “我清白啦?”

 “是的,清白啦。”
  韩某“嚯”地站起来,“扑通”一声跪下,“咚、咚、咚”就地连磕三个响头,两串泪当时就滚落下来,“您的大恩大德呀,这辈子也报答不了啊!……能说我是没事儿,是清白的……我是对配服得五体投地……”
  我说:“咱们邱县公安局领导对这事儿很重视,各级领导也都很重视,我们是决不冤枉一个好人,对作案的人也不会放过的。你应该相信,对你过去的错误,我们不会戴着有色眼镜看你,人都是在变化嘛。完事了你就回去吧,该照料你的门市生意就好好干去吧。”

  马庆科说:“下去吧,让他们办个手续,你就可以走了。”
  韩某是哭着出门的。从他的情绪变化可以明白,情绪不等于直观的七情,同样是痛哭流涕,但引发的原因不同,他这是喜极而泣,是情绪两极化波动造成的。无负罪感的人,情绪紧张,无非是强烈暗示和“你”式的提问引起的。到了测试中,对“现在是不是后悔”的提问都无反映,过去和现在的涉案心理痕迹都没有,所以当时就把他的嫌疑排除了。
  第二个是测试死者的哥哥。他的嫌疑很快也被排除了,也没再测他家的其他人。第三个则是径直找到死者的相好,同村的一位老太太,约有五六十岁。这一测,马上就认定了她的涉案嫌疑。可以看出,用凶器打击死者的不是她,在“看见谁干的”这一提问上心理反映最强,知道这事儿的原委,包括现在想主动说出来——说明心理动态分析现场有一名旁观者,这人可能就是她。
  接着第四个是测试老太太的儿子。他有40岁的样子,一上来就梗着脖子,不说话。我就问他:“你认识村里死的那个老头吧?”
  他说:“认识。”
听他说话,言辞干脆,没有多余的话,可听出他带着明显的情绪。
 “怎么认识的?”
 “一块下地。”
 “你们怎么称呼?”
 “大哥。兄弟相称。”
 “这人的人品怎样?”
 “不怎么样。”
 “原来还算不错吧?是现在不怎么样了吧?”
  他一梗脖子,“你这话是什么意思呢?”
 “就是说原来这人本分,有老伴、女儿在身边;老伴死了,女儿出嫁了,他的行为不定妨碍着了谁呢。”
  他没吭声。
 “咱们就说这件事,你们原来是称兄道弟的,他的死跟你有没有关系?

 “没关系。”
 “光说一句话可不行,证明不了什么。老头受到伤害,如及时抢救可能救活了,可惜的是没及时抢救……”
 “跟我说这个没用!”他打断了我的话。
 “那好,今天我们就做个鉴定,看你跟这事儿有没有关系,需要你办个手续。”
 “没关系。鉴定就鉴定。”
 “那你就在这纸上写个‘同意做’吧。”
  纸、笔都放在测试桌上。他起身过来写。“心理测试”四字都不会写,文化程度不高。这个人的气质类型是胆汁质,很爽快,没有不想做测试的表示,跟我这个主测人没有对立。如果强迫他做。造成对立情绪亢奋,测出来的就可能不是涉案相关的心理痕迹了。
  我又问他:“吃饱了没有?我们要对你保证公正,不公正不行。如与案件没关系,很快就回去了;有关系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毕竟是伤害吗,一个巴掌拍不响,老头那边肯定也有责任……”
  访谈,是心理学研究的常用方法。测前访谈,是有具体的心理学目的,要求谈话还是“对事不对人”,其所产生的心理效应,对于无辜者肯定起到的是“减压”作用,而对于作案人则可以给他“加压”,但这种加压又绝对不是针对具体人、带有强迫性,它是一个非常自然的过程。
  访谈得差不多了,就给他戴传感器。他说感到热,就让他脱去了外衣,露出里面的红毛衣。这时,我小声地问衡水支队的测试员,被测人的手汗多不多,回答说汗可多哩。我告诉助手,赶快摘下传感器,用毛巾擦去汗,再重新戴好。汗太多一般会影响测试结果的准确性。
  一切都弄妥当了,便开始在与前几位被测人同样的环境下,用相同的一套题、同样的语速,对他进行测试。这一测试,发现他与目标题对映得非常好,没有出现无辜者的纯生理性紧张,图谱显示,不仅唤起了作案时的经历所形成的记忆心理痕迹,也更有对提问内容的心理策略和认知的现实评价。他有几句回答很有意思,如提问“作案人和被害的老头,是早就认识吗?”他答“是”;“作案人现在是后悔吗?”他答“不是”。说明他的认知评价搀杂进来了回答问题到位。这就与下象棋一样,是个现时性的决策思维。在这个言语交际过程中,他是经过决策思维做出回答的,下意识地把自己摆了进来,他对有的题答“不知道”、“不清楚”,很自然,符合实际情况;对负罪感的阻抗和排斥,纯粹是现实的态度,是即时性的,符合胆汁质人格特征表现。心理学对人格的定义,就是人所形成的稳定的态度和行为方式。

  三遍测试,中间还喝了点几水,他的汗也从头上冒出来了。测试时,我就注意到,他脱在一边的旧军装外衣袖子侧面净是小点点。这些小点点会是什么呢?我再看对他的测试图谱,“作完案是没有换衣服吗?”这一提问他有心理对映,不禁心中暗想:这下工作倒好做了!
  他对提问中主要目标题的心理反映都很稳定,如作案工具是带进来的,工具沾了血,又带走了,等等。测试他母亲的结论是,她没动手打击,是“看见谁干了”。这母子二人的测试结论能够相互印证,与对此案的心理动态分析吻合得非常好。
  在测后的谈话中,我说:“今天,你要把这件事儿说清楚。”我注意着他的反应,有意停顿了一下,“这个老头看起来是该死,是难逃这一劫呀。”
  他当时就很惊奇地瞟了我一眼。
  我继续说:“反正这件事儿是一个巴掌拍不响的,这老头子自己不安分守己,用农村的话来讲,叫老不正经,通过测试可以看出来他是这么一个人……你好好考虑吧。”
  我想,这些话他会觉着很“中听”的。从测试图谱来看他的系统心理活动痕迹,马上趁热打铁,应该能突审开。别看他嘴硬,但情绪心理状态已表露得十分清楚。
  在宣布了测试结论后,马庆科又立即宣布了刑事拘留,并叫刑警给被测人戴上手铐,把人带了下去。我告诉马庆科,赶紧把嫌疑人那件衣服换下来,先做个血型检验,如果与死者血型对上,马上做DNA。后来的DNA检验证明,袖子上的小点点就是死者的血,是行凶时喷溅上去的。

  这时,央视的记者曾晓蕾她们上前来采访邱县的局领导,邯郸刑警支队的人也都在。马庆科副局长对着麦克风和镜头说,通过这起案子,非常佩服武教授……说他们也注意到了现场的那碗饺子馅,但确实没有多去想它。
  实际上,假如能按照人际关系心理学做进一步分析,结果就出来了。我体会,在分析案件中犯罪人的心理动态变化时,应该具有综合应用多种学科知识的本领,而且更离不开学用结合。
  我曾经读过严景耀先生的《中国的犯罪问题与社会变迁的关系》,这本书研究的是解放前的犯罪问题,我认为,它最大的价值也是最能打动我的地方,就是提醒我们这些后来者,研究犯罪问题一定要扎根到实践中去。现在,搞犯罪心理学研究的人很多,依我看,这门学科目前存在的最大危机,是研究与应用的严重分离脱节。一些研究者满足于经院式的概念推导,实际工作浮在面上。没有真正地沉下去,就急于想写本什么书或提出什么新观点,这在公安系统的学术圈里也许还行得通;但是,在司法实践圈里,人家都在眼睁睁地看着你,是骡子是马,得拉出来遛,光知道概念推导出的道理是不解决实际问题的,你必须要非常具体地仔细地分析案件中所遇到的情形,比如不同年龄人的心理特点,不同环境对人心理的影响,等等,才能为司法实战单位提供有价值的破案分析。说到实践,我还想表明一个观点,即,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应该是实践的结果。我不想从大的理论层面来探讨这问题,只说心理测试技术的,一些人抱着过时的错误的“检测谎言”的理论和方法他们也是在实践,测完了就敢下“说谎与否”的结论,完事走人后面的事如何就不管了。但是,测试疑难案件可是“厘清黑白,经纬天地”的大事,我认为,这种不顾结果如何的盲目实践,决不能再允许继续下去了!
  曾晓蕾跟我说:“看了这次案件实测,活生生地让我明白了什么叫对事不对人。你在北京讲到这一点我当时还真不能理解。”
  我说:“测试题指向的是心理事实而不是某个人,所有嫌疑人,都用同一套问题,用一个标准来测试,可不就是对事不对人吗。”

  老太太的儿子硬扛了一天多终于交代了。老太太是两天后交代的。
    113日下午,这位老头的女相好,在老头家和老头一块包饺子。刑警后来的调查可以证实,他们买的肉、韭菜两个人一顿吃不了,剩下的还够一个人的。他们吃完了饺子,相约好晚上8点半再过来“叙谈”。这与死者哥哥提供的情况又相吻合,死者在8点多钟就提前回了家。到了时间老太太来了,两人洗洗便上炕钻被窝了。搭在绳上的黑条“海魂衫”是老太太从身上脱下来的。
  老太太的儿子对自己母亲与老头的交往,从开始知道就抱有一种错误的认识,他一直在留心这件事,不愿意他们凑在一块儿。当晚,他怀揣羊角锤寻找到老头家,闯进屋后,看到这情形不禁勃然大怒。老头慌慌张张下地跟老太太儿子厮打起来。老太太在床上赶紧穿衣服,没能穿上那件“海魂衫”。她下地时在炕前留下了那枚较小的足迹。她是站在旁边,眼睁睁地看着老头被自己的儿子打死的。她是想跟老头好,但又惧怕自己的儿子,所以当时她对事态的发展也是无可奈何。办案人员在老太太儿子家找到了那个当凶器用的羊角锤,上面还带着死者的血迹呢。院门里侧的那枚皮鞋足迹证明确与案件无关。
  从作案人的气质类型看,他是属于那种“草莽英雄”,杀人,放火,明打明地做,不来暗的。根据20世纪80年代的犯罪心理学调查,在杀人案件中,胆汁质气质的居多,约占三分之一,然后是多血质,黏液质,还有一些属于混合型气质的人,抑郁质的人较少。
  大约在我回京10天后,邱县公安局的办案人员给我打来电话说,经当地检察院批准,老太太的儿子等几人因涉嫌杀人、包庇犯罪已被依法逮捕。
                     

                        遭遇拒测
  

  完成了邱县的案件测试,第二天我就回京了,曾晓蕾和张韵两位记者留下又待了两天,继续她们的拍摄采访。

  由于晚去了一天,她们的采访只赶上这个案子的一个尾巴,虽然也完成了任务,但总觉得有些遗憾。所以,曾晓蕾回来后又给我打电话,说片子里还少点儿东西,太远的地方也跑不过来,要求在近处再安排一次实测采访。这时,我那里还有一起原来研究过的案子,是保定安新的,这地方离北京近,去着也方便。
  在2003年八九月份的时候,安新县公安局刑侦大队长王顺清给我打来电话,邀请我前去测试案件。王大队长是一位非常精干的老刑警,很善于在工作中采用新的科技手段,我们已合作过多次。这次去为的是一起杀害女村医的案子。那位女村医夜里去出诊,路遇歹人,被棍棒击打致死。这个案子实际涉及的嫌疑人圈子很小,经过测试当时就认定了作案人。弄完这起案子,王顺清说:“我这里还押着一个人呢,他的案子太难整……要不,您也给他测试一把?”
  这起“难整”的案件发生快有两年了——
  那是一个秋日的下午,住在白洋淀边的某村民在和别人闲谈时,她6岁的儿子在近旁玩要,待她要回家时却发现儿子找不见了。孩子丢了,家长着急,赶紧报案。据家长提供情况,他们与邻居赵某有矛盾,怀疑是赵某雇凶对孩子下了毒手。
  警方马上派人进村调查。约一个多星期后,小孩的亲属在家门口捡到一张纸条,内容大意是:小孩丢失那天,有人看见住你们家对面的人抱着孩子在水边转悠来着。紧接着,他们家又接到一个奇怪的电话,张口就说知道你们家孩子在哪儿……没说几句电话挂断了。听着声音,打电话的人像是村里的李某。
  情况反映到办案人员那里,他们马上去李某家传唤他。村里头天还有人见到过李某,等过一天刑警去找,他就不在了,他的家人称李某昨天到北京打工去了。事不宜迟,刑警立即赶赴京城。几天的察访,他们从跑安新线长途客运的司乘人员及同村的外出人员那里调查到,二十多岁的李某是与大他十几岁的同村人郭某一起下了车,一块离去了。
  很快,安新刑警在京城草桥一带的出租房找到了郭某,问他李某去哪了?”没想到他竟矢口否认与李某同行。这一下引起了刑警的疑问,便将其带回审查。

  经过一天的讯问,郭某交代说:这事儿是赵某指使李某干的,李某又找了我,答应事成后分我5000元,但我没动手,只是在坡上给望风,都是李某一人在干,孩子被他扔到白洋淀里淹死沉底了,我都看见了。完事后,我们等着赵某给钱,但她赖账不给,我们看实际要不到钱,案子又查得紧,便赶紧出来打工避风。
  刑警问他李某现在何处,他说和李某在京城玉泉营环岛分的手,李某说去云南贩毒,从此就不知去向了。
  郭某还主动交代,他与李某分手时,李某过马路跨越隔离墩时从身上掉下了一盘录音带,李某本人没察觉,郭某见着就过去把它捡起来揣兜里了。回来找录音机一放,里面录的是李某讲的一段话,承认这案子是自己干的,他就偷偷把录音带藏了起来。
  按照他的交代和指认,警方到扔孩子下水的地点去打捞,果然捞到孩子的尸体。与此同时,到京城草桥执行搜查任务的刑警,也根据郭某的交代,在他租住房旁的沙堆里扒出一个白色塑料袋,装在袋里的东西正是他说的那盘磁带。放录音机里听,是一段男人的语音:××家孩子的事是我干的。那天下午6点小孩在水边玩,我把孩子给抱到胡同里,从那儿转到了××处水边,将小孩弄水里淹死,然后给他绑上石头扔到深处……这段录音的内容,完全与捞出孩子尸体时的情况吻合。经找一些村里人辨听,都说录音带上是李某的声音,这样就印证了李某确实承认自己是作案人。
  根据郭某的证言,警方对赵某展开审查。赵某对雇李某报复某村民一事作了供述,与郭某证言无出人。
  同时,警方又将受害人家捡到纸条的字迹与郭某字迹进行鉴定,得出了为一人书写的结论。
  这样,孩子遇害被证实了,谁指使的、谁动手的也都知道了。对于郭某,能够肯定他是参与了作案,并且有择清自己的企图,但对他在其中扮演的角色还看得不大清楚,关键是许多话全听他一人说,有的话得到印证了,有的则得不到印证。如果找不到李某,事实无法核实,证据尚不充分,仍然难以结案。

   王顺清大队长跟我说,郭某已被关押了很长时间,曾先后两次移交检察院起诉,结果都是因证据不足,退回案卷,要求补充侦查。这么长时间结不了案,受害人家属那边也不干,反复上访,要求严惩凶手。各级领导对这案子都有批示,要求尽快破案。他们刑警的压力很大,但侦查工作又一时难以推进。

  听了情况介绍,我觉得,找到李某是这起案子的一个关键,就说:“目前这情况,还没法测试,测谁去?根据郭某说的去测,那就是口供‘测谎’了,不能那么测。现在郭某已被关押那么长时间,更不好拉出来就测。你们最好再找找李某,找到后两人一块测,这样可以互相印证,能看出来是不是有人在背后指使。”
  这一年的岁末,王顺清再次给我打来电话,谈的还是这起“难整”的案子。他说,这段时间,公、检、法机关重点开展清理解决超期羁押专项活动,这起案子长期挂着,自然属于重点解决的对象……但是受害人家属那边不断地向各级政府反映情况,对不能尽快惩处凶手很有意见……上级领导对这案子作了很多批示,最近给安新方面下达了死命令,限在2004年春节前找到李某,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王顺清要求我去一趟,想办法给嫌疑人测试一下,看看能否获得新的进展。听他一说,知道咱们刑警的确处境艰难,我怎么着也得尽已所能,服务社会,不计报酬地去帮一把。于是,我就告诉他元且过后去,让他这段时间一定要保证让嫌疑人吃好、休息好……
   200415日,我带着曾晓蕾、张韵两位央视记者一同坐车前往安新。我对她俩说,这个案子很棘手,不一定适合报道,你们可以把全过程录下来,作为一个资料,如果有可能的话再做节目。同时,我也通知了霸州刑警大队技术中队副队长白向前赶到安新去。他也是工作在刑侦一线的心理测试技术员。
  到了安新,还是先去现场看发案环境。这一看,我才觉得白洋淀真是深不可测,一条小道进去,一片住房就有好多户,再往里,七拐八岔,到处可见干枯的芦苇,房子盖得也不规整,看不出个朝向来。我们来到受害人家,这家的一位老人把两年前小孩失踪的情况讲了一下:当时孩子他妈领孩子到水边的码头去玩,6点钟左右天还不黑,几个妇女凑一块说话,岸上晾晒着几条木船,孩子在里攀爬玩耍。一会儿工夫,等妈叫孩子没有应答时,这孩子就不见了。失踪的李某就住受害人家对面……

  听完介绍,我们从此地点往打捞出孩子尸体的地点走,发现有不下四五条路线,还另有几条道稍绕一点儿也能过去,那边的坡上堆着些干枯的秫秸,坡下的水面冻着冰。看完之后又往郭某家去。站在现场就能看到他家的房院,我站在这儿思忖着,当时把小孩抱到这边来溺死,有可能中途在郭某家落个脚儿。是直接把孩子扔水心证里,还是中间有停留,停留多长时间,这是值得分析和思考的。从作案人心态看,最关心的是钱,可能会把孩子先藏起来,待拿到钱再动手;还有的是先给钱,再动手的。从这案子看,雇凶的可能存在,但又不像能拿出多少钱来干这事儿……
  进了郭某家院子,是一溜五间房,空无一人。他媳妇是安徽人,曾有过拐卖人口的行为,已经带着孩子离开了此地。
通过察看发案环境,使我想到,如果郭某参与了作案过程,可能提出的问题有:他是不是见过这孩子在玩,知不知道谁给抱走的,案前商量过没有,几个人作案,溺死小孩后得没得钱,等等,这是一部分;再就是对李某情况的探测,他上哪儿去了,是死是活,所处方位,安新、保定、河北、出了河北,等等。
  到了宾馆,我跟白向前一块儿分析、商量如何出题,商量好了就由白向前来写初稿,他写好后我再修改一遍就行了。这样做的目的,主要是为的尽快地把这项技术传下去,让每个地方的测试员都能独当一面。按照这套题测试,我认为,如果郭某在目标题上都没有异常反映,他的嫌疑就可以排除。比如题中有这样的提问,李某现在是活着吗?李某现在是死了吗?知道他现在在哪里吗?李某失踪是自己走的吗?是有人故意让他失踪吗?李某现在回不来了吗?李某是早就死了吗?小孩的死与李某失踪是知道谁做的吗?是看见谁做的?是你做的吗?等等。
  测试仍是安排在当地的宾馆进行。白向前安装好仪器,郭某就被带了进来。我看他的气色还是不
错的,说明他最近的身体状况还可以。我叫他在被测人的椅子上坐好,便开始了测前访谈。

    我说:“在这个案子里,你提供了不少情况,但你还有涉案疑。为什么你能知道这些事?还要给受害人写条子?李某现在究竟在哪里?这都是由你提供的情况引起的疑问。今天,咱们做个心理测试鉴定,看看你跟这起案件究竟有没有关系。你如果同意做,就在纸上写‘同意’,不同意咱们就不做,你看行不行?”

  郭某说“同意”,我就让他在纸上写下“同意做心理测试”,然后签名、写上日期。写好后,我没有把那张纸收起来,依然摆在桌面上,继续跟他往下谈。
  我说:“如果这件事完全跟你说的一样,你就是这案子的证明人,我们感谢你协助警方工作;如果不是这个情况—”
说到这儿,他当时就斜着眼睛瞪我。
 “下边会是什么?一个是参与了这事儿,二个是李某去哪儿了你知道,三个是你讲的全是自己编的故事——这三种情况,不论是哪种,今天都要彻底讲清楚……”
  郭某不吭声,瞪着眼睛,一会儿看我,一会儿瞟着桌上他写的那张条子。我继续跟他讲下一步应该怎么做。
  他说:“我腰疼,站起来活动一下行不行?”
  我说:“可以。活动一下吧,咱们马上就测试了。”
  一个以前从未遇到过的情景就这样猝不及防地出现了一——郭某站起来,挪动了一下身子之后,猛地扑向桌子,抓起那张条子,“嚓、嚓”狂撕两下,然后满把地塞进嘴里,也就一两秒钟时间,便开始了高速咀嚼,完了就努着眼睛硬往肚里吞咽。由于上下牙床的大开大合,加上艰难的吞咽,整个脸形被扭曲成极滑稽的愤怒状。

  自到了白洋淀,曾晓蕾她们一路跟拍,走到哪儿拍到哪儿。此前郭某签字同意测试那一段也拍下了,但这会儿恰好摄像机还没举起来。实际上,对郭某突如其来的挙动,在场的人谁都先是一怔。
  我看到他撕纸时掉地上两片,趁他尚在咀嚼吞咽,走过去弯腰捡起来,又回到座位,说:“你真不像个男人!这条子是不是你写的?

   郭某眼睛看着我的手,一股子想扑上来抢的架势。
 我说:“就你这表现,叫人看着真叫笑话!”
 郭某说:“我不同意测试!”
 “那你可以写不同意嘛,这是你的权利,你为什么要写同意?”
 他一扭脸不吭声了。我又跟他说了一些,让他有什么想法都谈出来。他紧绷着面孔,一言不发了。我说:“那咱们今天就不测了带回去吧,你也别回看守所了,到公安局去吧,下边还有话要问你呢。”
  郭某被带走后,王顺清对没有搞成测试感到非常遗憾。我说:“王大队,今天这个结果也有收获,一是嫌疑人有这个权利,咱们给他保证了;再一个也说明了问题,他这人不仅知道害死小孩的事,还参与了;他知道李某在哪儿,也可能是他给害了。应该借着这种测前访谈产生的心理效应,今天就进行突审。”

  为什么我坚持这么看?对我的测前谈话,郭某经过认知比较,不符合他的意愿,肯定是负罪感加重,当时他的情绪就已显示出来。真看他的行为表现,他不仅经历过这件事,他的表演还证明了测试前内心的冲突相当激烈,比测试的效果并不小。
  这次,我留下了几条意见,一是抓住时机突审;二是郭某肯定不止参与害小孩一起案子,还另有命案;三是可以到北京的各分局走走,看有无登记的无名尸体之类……
  回京后,我跟曾晓蕾说:“这次拍的内容可能都不好用吧?”
  她说:“可以用,就表现拒测,这也体现了司法公正。”
  我一想,还真是这么回事,从破案的角度看,似乎是一次不圆满的拍摄;但换个角度,就是个难得的题材了。央视记者考虑问题就是灵活。
  她问我十几年中遇到过几次拒测的情况。我说,十多年来,测了约1.1万人,这是第四次遇到拒测。
  前三位拒测的都是很特殊的情形。这位郭某也不例外。后来,王顺清他们对郭某审到第五天,什么都交代了,两条人命都是他干的——
  郭某参与溺死小孩,是想得到钱但没拿到,他就琢磨着灭口脱身。写纸条将李某作案捅出去这是第一步,让李某给受害人家打电活是第二步。接着是录音,然后将李某杀死。

  在这个过程中,郭某始终以哄骗手段来达到目的。打电话、录音,他是对李某说:某老板要用你当保镖,先试试你的胆量,看你敢不敢做这件事……
  李某这人也缺心眼,对郭某的话全信,叫他怎么着就怎么着做完这两件事后,郭某在草桥开发区那一带选了一个荒凉僻静的地方,事先在那里藏好绳子、铁链、汽油等物。到了晚上,郭某拿着买来的一瓶安定片,哄骗李某说是治疗胃病的药,李某吃下去一大把。完后郭某又说某老板要试胆量,骗李某到那片荒凉之处;还是以试胆量为名,又将迷迷糊糊的李某用绳子绑在一棵小树上,最终用铁链勒颈要了他的性命,浇上汽油焚尸灭迹,然后逃回租住房。
  如果事实真是这样,李某恐怕到死还不明白为什么会死。不过,听着郭某的交代,似乎又像是编故事。
  王顺清大队长亲自带着郭某到京城指认作案现场。接着到丰台公安分局联系,询问在那个地点两年多前有无发现一具无名户。结果还真查到了,是有一具无名尸的案件记录,发现的时间2001108日,现场勘查记录、照片、死者DNA资料等都完好地保存着。经过勘验比对,证实死者就是李某,现场情形完全与郭某的交代的相一致。

  郭某在此案中的导演,表现出的是心理行为上的多余性,但做得很低级。李某自己打电话承认杀人,还录音,这都是极反常的行为,肯定是有原因的。原先我考虑李某可能是在高压被追状态下这样做的,真没想到原来事实竟是如此。只是郭某如此煞费苦心,到头来还是聪明反被聪明误,欲盖弥彰。
  确认了李某的死亡,等于此案中缺失了一个中间环节,后面侦查无疑更为艰难,但毕竟还是朝着接近事实揭开真相推进了一大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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